Under Lover遭前东家求偿2千万 胡睿儿走红前收入曝光

▲Under Lover成员胡睿儿与杨琳被控违约遭前东家求偿上千万,台北地方法院将在4月25日宣判。(图/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男团「Under Lover」成员胡睿儿、杨琳被控违约,遭前东家东声唱片求偿2000多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开庭,2人的委任律师表示,Under Lover早在与东声签约前,便积极经营Youtube有成,拥有极高人气,与唱片公司的培养无关。不过东声的委任律师表示,2人在签约前每月收入约数千到万元,与正式发行专辑后的收益相比,落差相当大。全案定于4月25日宣判。

胡睿儿、杨琳与东声唱片爆发合约纠纷,起因于2人不满杨琳创作的《一见钟情》、《啾啾啾》2首歌被东声擅自卖给鸡排妹,又未付2人版税,因此决定与东声解约。但东声认为2人未依约制作8张专辑、80首歌曲,提告求偿2000万元。且由东声出资拍摄的《痴情玫瑰花》MV,在Youtube上1亿多点阅所得收益124万多元,收益为胡睿儿与杨琳平分,但应归属东声。2人加总共需赔偿2124万多元,平均1人得赔1062万多元。

东声唱片委任律师表示,因为合约中载明的8张专辑、80首歌曲,仅1张发行,违约事实明确,而片面违约也已经造成预期利益损失,Under Lover应付违约金

对此,胡睿儿及杨琳的委任律师表示,预期利益到底有多少,东声并未具体提出,且2015年底签约,2016年就解除,短短1年时间,要求赔偿预期利益实在不合理。而第1张专辑之所以受到欢迎,因签约前,胡睿儿2人就已积极经营Youtube,拥有极高人气,与东声唱片所谓的培养、经营无关,难道是早预期会违约,等着抓,再求偿损失,声讨违约金?

东声唱片律师则反驳,胡睿儿2人于2015年签约前,经营Youtube收益每月约数千元到1万多元不等,与签约后发行第1张专辑的收益相比,差距甚大,实难看得出所谓的极高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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