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桶放置位置不安全设备未齐全 消防局:瓦斯行应拒绝供气!

台南消防局指出,瓦斯桶放置位置不安全设备齐全瓦斯行应拒绝供气。(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11月7日永康区发生1家自助洗衣店发生气爆火警造成4人受伤送医案,该洗衣店现场容器未置放在空气流通处、未有严禁烟火标示及灭火器、防止倾倒之固定措施、未设置气体漏气警报器等,消防局依消防法第42条对洗衣店负责人迳行举发,依法可处罚2万至10万元罚锾。

台南市消防局指出,因「公共危险物品可燃性高压气体制造储存处理场所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修正后公布,赋予瓦斯行(液化石油气贩卖场所)管理权人,需注意用户端放置瓦斯桶放置位置之安全评估责任,若供气之容器串接使用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供气:一、容器置于地下室。二、无严禁烟火标示或灭火器。三、使用或备用之容器未直立放置或未有防止倾倒之固定措施。四、未设置气体漏气警报器。

台南市消防局进行初步行政调查后,发现供予11月7日永康区发生气爆洗衣店之瓦斯桶之瓦斯行,明知现场无标示、防止倾倒固定措施、未设置气体漏气警报器等事实,于11月初仍持续供气,于9日针对该瓦斯行依消防法举发,将可处罚2万至10万元罚锾。

台南市消防局局长李明峰表示,洗衣业者若使用燃气设备烘衣,可分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皆要保持通风良好,尤其液化石油气容器其泄漏后因比重比空气重,容易造成蓄积,一旦遇到火源容易发生危险;呼吁台南市的各瓦斯行,要本于专业民众把关,对于营业场所放置串接使用瓦斯桶处所有通风不良、未依法令设置相关措施设备等,应向业者说明,在未改善前应拒绝供气;倘若业者或瓦斯行在沟通上有必要时,可通知辖区消防分队进行辅导

市长黄伟哲说,已请消防局、经济发展局针对类似场所全面清查,尤其针对大专院校附近等为商业活动密集区域,会有较多的洗衣业者经营;另天气逐渐转凉,民众在洗澡时若使用燃气热水器,也要注意保持通风良好,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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