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案 法务部与司法院针锋相对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昨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屏东挖眼案嫌犯目前状态是什么?竟爆出犯嫌因为「自愿住院」,目前没办法讯问被告,也没声押。

卫福部昨答复罗致政质询时表示,该犯嫌目前在医院治疗;罗追问,是用《精神卫生法》做紧急治疗?卫福部说是病人自愿住院。罗也问法务部政次蔡碧仲,检察官有提羁押吗?蔡碧仲说,「目前没有,治疗完毕再考量,目前没办法讯问被告。」

不过,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认为,现行《保安处分执行法第四条》就能声请紧急的保安处分,不必另订法叠床架屋;但蔡碧仲直言,「就不好用啊!」他指出,20年来该法仅被用过2次。司法院刑事厅长彭幸鸣当场澄清,就他们找到的资料,就用了20次。

叶毓兰则提到本已有眉目的「司法精神病院」,现在变成「司法精神病房」,她怀疑又要跳票,司法院、法务部一再主张维护被告人权,虽都有道理,却忽视被害人的人权和保障。

针对挖眼案犯嫌非依《精神卫生法》做紧急治疗。屏检强调,不影响案件侦办;屏东卫生局则指出,杨男因医师询问是否自愿就医时,回答愿意,所以进入健保体系,若当时杨男不愿就医,就会强制治疗。

另外,屏东县政府挨批对此案件冷漠,县长潘孟安昨在网路直播节目坦承,案发前社工曾访视犯嫌60多次遭拒,但因卫政、社政与警政横向联系不足,未将其列为社区高风险人物,县府该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