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蟹餐廳借廁所起色心 偷拍女如廁還摔機滅證遭判刑
蔡姓男子去年10月15日在新北市万里区一家知名万里蟹餐厅,涉嫌似从隔壁厕所以手机透过隔间下方缝隙偷拍女子如厕,被送至分驻所侦讯时,还趁员警不注意时拿走手机摔桌角灭证。法官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妨害公务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蔡男去年10月15日下午5时30分,在新北市万里区某知名万里蟹餐厅借用厕所,见餐厅人潮众多而起色心,未经被害女子同意,将其智慧型行动电话录影功能开启,趁女子如厕时,将行动镜头以下往上方式,摄录被害女子隐私部位影像。
被害女子惊觉有异,当场大声喝斥制止并报警,员警到场逮捕蔡男,带回金山分局万里分驻所制作笔录,蔡男在分驻所内,趁员警不注意时,拿走警员掌管的手机朝桌角丢掷,导致手机萤幕破碎、黑屏、无法显示完整影像无法使用。
案发后被害女子在网上贴文陈述,指事情发生在万里一间知名的海鲜餐厅,她当时跟男友用完餐去借用了一下餐厅的洗手间,转头拿卫生纸时,发现左下角有一只手机正在拍摄,当下真的楞住了,她大喊「你在偷拍我吗?」
被害女子说,对方没有要把手机收回还继续拍,她就大叫「有人在偷拍」并尖叫,听到尖叫声嫌犯马上就冲出厕所,她很错愕只看到嫌犯背影,店家说有店员追出去,她就去找男友,眼泪就掉下来,跟他说有人偷拍。
法官指出,蔡男未能尊重他人性隐私权保护,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的私密性影像,造成被害女子无法安心如厕阴影,更无视公权力而毁损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扣案证物,实有不该。蔡男坦承犯行,表明愿意赔偿告诉人10万元,但告诉人表明无意愿无从成立和解。
金山警分局表示,蔡男嫌经万里所员警逮捕上戒具脚镣,带回所后铐于人犯戒护区限制其行动,蔡男趁值班员警不备将手机摔落,后来手机资料全部还原,不影响搜证鉴识侦查。
蔡姓男子去年10月15日在新北市万里区一家知名万里蟹餐厅,涉嫌似从隔壁厕所以手机透过隔间下方缝隙偷拍女子如厕。示意图,记者游明煌/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