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弄自己给小王看...辣人妻「一次15分钟」!最常约到宿舍激战

林男花花发生关系,被依法判赔60万元。(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林昱萱/台中报导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与女子「花花」(化名)为夫妻,但他某日却突然收到一名林姓男子,传送花花摸胸的照片,并告知其被戴绿帽一事。此外,林男也坦承,曾与花花曾发生性关系,且对方还会玩弄自己给他看。对此,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法判林男须赔偿阿杰60万元。

阿杰主张,林男日前突然传送花花抚摸胸部的照片给自己,并不断传讯息声称,要提供戴绿帽之证据,而两人相约谈判后,林男则坦承曾与花花视讯互看裸体,且曾经发生性关系,林男也提到,「我有的仅有一张她自拍的煽情照片,她还会玩自己给我看」等语。

林男则表示,自己与花花认识大约5年,初期一个月见面一次,当时对方向自己谎称其为外劳,而大约是在1、2年前,花花会于清晨5、6点约他吃早餐,当时自己就觉得很奇怪,因此跟踪对方回家,这才发现对方已经有家庭,从那时开始就一直与对方保持朋友关系。此外,林男也表示,从那之后花花就会一直向自己表白,还希望自己可以将她的子女当作自己孩子,要求对方等她离婚。

林男也说,这5年来的见面,地点大多是在自己上班的公司前,而原因则是因为花花来向自己拿钱,而他住院治疗时,花花也曾到医院探望,两人并无其他超越一般男女分际之行为,且大部分都是花花主动邀约。此外,林男也说,自己每天与花花视讯15分钟,视讯时对方就会说要做家事,要自己陪小孩聊天,有时候则会挤乳沟给自己看,但并不是自己要求,而林男也表示,虽然花花到庭证称两人有发生性关系,但并无实质证据,认为对方应该是因为积欠债务,不愿意还钱,所以才会故意引导。

花花到庭证称,两人从2015年间开始交往到2020年2月,最近一次发生关系时,是在林男的公司宿舍,大约每个月会发生1到2次性行为,而她也提到,「因为林男以前住在宿舍,所以我们都会约在宿舍附近,刚开始第一次是心甘情愿的,后来林男还有约我到宿舍发生性行为,我不愿意,但他就跟我说,『妳若没来试试看啊、妳是不是有男人了、妳是不是喜欢妳老公了』还会说我用加班当借口。」

花花也提到,林男威胁自己说,如果不继续与他发生性行为,就要将两人的事情告诉丈夫,因此她才会因为害怕,继续与对方发生关系,而她也说,「我与林男发生性行为时,他应该有录影,不知道他有没有拍照,但因为当时手机是他拿着的,我也没有看过影片,但当时他有拿手机对着我的脸,也有录生殖器画面。」

花花还说,「林男威胁我用手机拍胸部照片给他看,私密处则是要求我用视讯方式给他看」,而花花也提到,两人还没交往时,林男就已经知道自己已婚,甚至还有问自己老公的职业。对此,法官勘验几人陈述对话纪录等后,认为两人之间已非一般友人之对话,显见两人已非单纯朋友关系,因此判林男应赔偿阿杰新台币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