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报观点-司法联手 消除两岸误解
熟悉两岸法制的林则奘律师指出,大陆旅客在厕所被搜身,其实搜身者已经涉及强制罪,如果陆客懂得在台湾找个诉讼代理人,就不必留在台湾等待司法程序,之后再透过两岸司法互助机制,就可以隔海讨回公道。
其实陆客在台湾发生的案件,台客在大陆也会遇到,因此两岸司法机关应该一起努力破除互助机制中的障碍,加强为两岸人民维权。
首先,两岸法院应该直接收发案件,台湾方面不需要再经法务部中转,浪费时间;台湾建议利用网路视讯取证,大陆也不反对,技术问题应该尽快解决,不要懒政。此外,《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内容太简约,像罪赃移交、罪犯转移等,都应该有补充条款。最后,陆方已认可台湾的民事调解(包括支付命令),但台方尚未全面承认,应该尽快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