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交友 主管机关仍未定

根据消保处最新统计,去年跟交友服务有关的消费纠纷共计321件,而根据抽样调查,有九成是实体交友延伸的消费纠纷,像是参加后很久都没有遇到心仪对象,或是缴了高额费用却无法退费;剩下一成是在虚拟世界发生的消费纠纷。

行政院官员指出,关于交友服务的消费争议,若牵扯到诈骗就是国家打诈重点,因此在3月7日消保会第80次会议上,副院长郑文灿指示内政部尽速完成「交友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特别针对预付型商品或服务消费借贷限制、禁止签立本票等规范,以保障消费者权益;若有衍伸犯罪行为,也请警政署进行专案稽查。

另有关交友网站等虚拟交友,消保会议上决议纳入行院院国家资通安全会报讨论,确立主管机关及相关规范。

郑文灿强调,实体交友服务涉及签本票、预收会员费问题,不只违反定型化契约,还有衍生诈骗可能,必须更加重视;网路交友牵涉范围更广,同样有交友诈骗现象,必须进一步研议如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