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百噸碳交易免手續費 擬修正

碳交易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今年将进入「排碳有价」时代,为建立自愿减量的交易管理机制,环境部去年十二月预告「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草案,昨举行草案说明会,环保署气候署副署长黄伟鸣会后受访时,为避免业者借此切割成一百公吨的小额交易来规避手续费,环境部将研议附加条件或下修数量。草案预计今年上半年可公告。

根据环境部去年底预告的国内碳权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方式分为定价、协议及拍卖三种,并祭出市场管控机制,碳权不得重复交易或拍卖,且必要时,环境部可指定交易价格上下限。

其中草案明定减量额度采协议交易,交易数量未达一百公吨的小额交易,且用途不是抵碳费或增量抵换等气候法规者就可免收百分之五手续费。不过与会的金管会代表认为,事业单位有可能借此将大额交易切割成小额交易,规避手续费。

也有业者反映,相较于证券交易手续费不到百分之○点二,碳交易手续费过高。环境部科长回应,法条设计精神主要是认为排碳大户必须付出相对应的碳排代价,企业若有买碳折抵温室气体排放的需求,买方就必须多负担一笔手续费。

半导体协会代表则关心每个减量额度仅能移转一次,希望开放适度转售。除此,过去以先期专案取得的碳权是经政府核准发放,但此次预告草案明定先期专案仅能采协议交易,盼也能开放定价、拍卖两种交易方式。

对此,黄伟鸣表示,先期专案、抵换专案、自愿减量的严谨度不尽相同,因此使用上有不同限制,且未来先期专案抵换碳费时可能会打好几折,须避免误导买方误以为与其他碳权同等值。他也说,为了避免碳权成为炒作工具,若开放转售,碳权会转好几手、不断移转。

对于环境部可指定交易价格上下限,台湾气候行动网络研究中心研究员林雨璇建议,上下限制定的参考依据应以探费为基准,若协议交易没有定上下限,恐怕会让事业单位偏好买价格低廉、品质较差的先期专案来抵销碳费,此外,她也建议应开放国际碳权也应制定上下限,才不会受国际碳费波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