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調查:穿學校制服去便利商店買菸 近3成不查證件
烟害防制法新法于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烟年龄由未满18岁提高至未满20岁,国健署今与消基会、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会、超商业者举办记者会「支持拒售烟品给儿少」。记者邹尚谦/摄影
烟害防制法新法上路一年多,禁烟年龄拉高到20岁,为了确认业者是否都遵守规范,卫福部国健署委托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以「乔装」方式测试业者。结果发现29%业者都未依规定向身着学校制服的乔装人员查验证件;而实际违规案件中「槟榔摊」最多违规,占逾4成。
烟害防制法新法于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烟年龄由未满18岁提高至未满20岁,国健署调查贩卖烟品的商家在面对疑似未满20岁的购买者,是否主动确认年龄,并要求查验证件,或是直接拒卖。去年7月至11月期间,国健署委托消基会以「乔装」方式测试,消基会伙伴为年满20岁的工读生,但穿着高中、职学生制服向业者购买烟品。
依烟害防制法第17条第1项规定,任何人不得供应烟品予未满20岁之人,违反者最高处新台币25万元的罚款。鉴于实务上业者有难以辨识消费者年龄之情事,依同条第2项规定,业者应要求消费者出示足资证明年龄之文件;消费者拒绝时,应不予贩售。
消基会秘书长陈雅萍指出,根据「乔装测试」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22个县市,合计747家烟品贩售场所中,仍有29%的烟品贩卖业者,并未查验证件直接贩售烟品。针对连锁便利商店在测验中显示,统一超商99家中26家不合格、全家便利商店60家11家不合格、OK超商18家4家不合格、莱尔富29家6家不合格。
国健署长吴昭军表示,业者应遵守法规,在第一线做好把关工作,于贩卖烟品时,对于有年龄疑虑之消费者,应请其提出足以辨别年龄的证件,如消费者拒绝配合,为保护未满20岁之国人健康,业者应拒绝贩卖。
然而112年违规案件中,「槟榔摊」违规率最高。陈雅萍表示,贩卖烟品场所的不合格率由高至低依序为槟榔摊(43.2%)、一般商店(32.6%)、连锁便利商店(22.8%)、连锁超市或大卖场(19.1%)。
对于业者不合格原因,陈雅萍指出,其中之一的原因是「人员流动快速」,由于店员并未查验证件直接贩售烟品,显示在面对疑似未满20岁购烟者查验年龄证件方面,业者的教育训练、法规认知及落实执行等,仍有持续改善的空间,但经过了解其一原因是员工流动率高,因此教育训练无法落实。
国健署针对乔装测试违规卖烟的业者名单,皆转请各地方政府卫生局加强稽查及辅导,并针对再次违规的业者依法处办。去年地方政府卫生局稽查贩卖烟品场所共计31余万次,已针对违法供应烟品予未满20岁者计裁处112件,罚锾金额新台币103万余元。
吴昭军表示,孩子使用任何烟(烟)品,或是吸入「二手烟」、「三手烟」,对发育中的孩子健康皆会造成严重伤害;年轻族群不要落入烟商行销包装与话术的陷阱,不论是初次吸烟者尝试使用或已是烟品混用的吸烟者,皆会造成烟瘾无法戒断,还会造成发育中大脑等健康伤害,请善用拒烟技巧,不要轻易尝试使用烟品,才能维护自身的健康。
国健署也呼吁,落实拒售烟品予未满20岁者,由政府、业者与民众共同携手,遵守贩卖烟品3步骤「问年龄、出示证件、告知法令」,一起守护未满20岁国人之健康。
※ 提醒您:抽烟,有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