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核准供土葬埋骨灰 男子遭查封千坪土地

男子带30万元现金缴清,避免土地遭拍卖。(行政执行署提供)

屏东三地门一名男子未事先申请核准,就私自提供土地予民众办理土葬或埋藏骨灰,县府现场履勘确认违规情形后,通知他陈述意见并限期改善,男子皆不予理会,县府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对他开罚30万元,男子迟迟未缴纳,案件于今年移送至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执行。

分署受理后曾扣押男子3家存款,但只有执行到几百元,另外男子名下还有4笔山坡地保育区农牧用地,面积合计高达5000多坪,皆未设定抵押权,分署先就其中一笔近千坪土地办理查封登记,男子怕日后被分署拍卖,因此带着现金到分署缴清,书记官旋即通知地政事务所涂销查封登记,银行存款扣押亦一并撤销。

屏东分署提醒,公墓及骨灰存放设施设置、扩充、增建与改建,应事先报请主管机关核准,违者最高得处罚150万元罚锾,且按次分别处罚,而情节重大者主管机关并得令其强制拆除或回复原状。相关裁罚案件一旦移送,分署必定会贯彻执行,以促进殡葬设施符合环保规范及永续经营,也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