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土葬变火葬 福懋老董第五子与哥哥争骨灰败诉
▲福懋已故董事长赖树旺,捐赠消防车,热心地方公益。(图/翻摄自内政部消防署官网)
福懋兴业前老董赖树旺21年前过世,安葬在斗六赖家墓园内,2017年唯一继承人五子回乡祭祖时,不满兄长未告知父亲的遗骨迁葬因而报警,控诉已抛弃继承的3名哥哥与侄子侵害其所有权,要求返还遗骨,并迁葬到美国,彰化地院认为,五子针对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已超过15年时效消灭,判他败诉。
判决书指出,赖树旺1998年2月20日过世,同年4月7日出殡安葬,因为生前负债5亿多元债务与上千万的税金,子女都在同年4月15日抛弃继承,只有非婚生子女、生前已领养的五子,因人在国外未办理抛弃继承,成为唯一继承人。
经查,赖树旺过世后由4个儿子出资安葬于厂区内,2017年捡骨时发现为荫尸,依习俗需火化处理,日后又迁葬至南投名间,因被告长子、二子、三子均年岁已高,委由已过世四子儿子即赖树旺孙子为塔位管理人,因认为验骨灰兹事体大,且捡骨师有到云林地检作证赖树旺有荫尸情形,抛弃继承是只财产部分,身分关系无法抛弃,无法交返骨灰。
五子认为,父亲生前交代土葬,他是唯一继承人,被告等人未经同意通知即纳骨火化迁葬,已经侵害所有权,且前往探视父亲塔位还遭赖树旺侄子阻止,加上生前对于父亲死因不解,认为火化有湮灭证据之嫌,要求验骨灰,并希望将父亲骨灰带回美国,法官最后虽认定五子是赖树旺唯一继承人,但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时效已过,驳回原告之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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