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为「童工」 教育部拟禁高一生建教合作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高职建教合作争议不断,教育部研拟办法保障建教生权益。教育部4日表示,为避免未满16岁的「童工」疑虑,考虑禁止高级职业学校在一年级时推动「轮调式建教合作」。

▲为避免「童工」争议,教育部拟禁止高职一年级学生加入建教合作。(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院去年12月纠正教育部,认为建教合作把关不严,建教生成为企业廉价劳工,除此之外,还有非法雇用「童工」的疑虑。监察委员尹祚芊当时便指出,许多人未满16岁,就被以「建教生」的名义送到工厂,还得轮值大夜班。

依照劳基法规定,15岁以上未满16岁的人称为童工;未满16岁须经法定代理人或父母同意。但是部分高一学生未满16岁,就被学校送往工厂进行繁重的工作,虽然有「轮调式建教合作」之名,但雇主恐怕都有违法之虞

为了避免「童工」疑虑,教育部考虑在「职业学校实习办法」草案中,明订「轮调式建教合作」,必须从高职二年级开始,一年级时不能安排。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副署长黄新发表示「职业学校实习办法」还在研拟阶段,待教育部部务会报通过,最快今年2月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