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車新制上路小心觸法 花蓮警首周開罰抓88件違規

中央规定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需带安全帽、不能双载并要挂牌才能上路,却有部分民众未依规定,警方首周就抓到88件违规。图/花莲县警局提供

花莲许多学生、长者选择骑微型电动二轮车代步,为保障骑士安全及纳管,中央规定需带安全帽、不能双载并要挂牌才能上路。却有部分民众未依规定,警方短短1周就抓到88件违规,其中以乘坐人数超过规定最多共45件,而未依规定领用牌照及戴安全帽,分别是16件及6件。

交通部2年前正式纳管微型电动二轮车,规定骑乘者年龄需满14岁以上、不可载人,且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时速上限25公里等,给予车主2年缓冲期完成挂牌、投保强制险等作业。

缓冲期已于11月29日结束,新制上月30日正式上路,警方在新制开跑首周加强取缔,截至12月6日止共取缔88件违规件数,其中,乘坐人数超过规定45件、未依规定领用牌照16件、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计6件。

花莲县警局表示,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规定,车主须投保强制险,到公路监理机关办理验车及挂牌手续,才能合法上路,未领用牌照上路经查获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1200至3600元,若车辆已经型式审验合格,将当场移置保管;若未经型式审验合格则将没入。

花莲县警局长王旭昌表示,警察局与监理单位将持续联合稽查微型电动二轮车,对未悬挂牌照、未戴安全帽、驾驶未满14岁、载人、超速、酒驾、毒驾或是擅自增、减、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等违规行为加强查处取缔,其中,擅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者,最高可处5400元罚锾,其他违规事项可开罚300至1800元不等。

中央规定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需带安全帽、不能双载并要挂牌才能上路,却有部分民众未依规定,警方短短1周就抓到88件违规。图/花莲县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