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轨竟毫发无伤 男遭公共危险罪起诉
雷男趴卧铁轨,列车行经竟未发生碰撞,他虽命大毫发无伤,仍被依公共危险起诉。(陈淑芬翻摄)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
台中市今年6月发生1起卧轨离奇事件,52岁雷男闯进大肚区铁路平交道,趴卧在南下轨道间,台铁区间车驶过,雷疑因身材瘦小竟毫发无伤,列车驾驶员紧急煞车未翻覆。事发后,雷仍躺列车下拒离开,经警将他拉出,才恢复行驶,检方侦结将他依公共危险罪起诉。
警方调查,雷男6月6日清晨6时12分骑机车,经大肚区沙田路1段789巷的平交道附近,不详原因摔车,他起身竟闯入平交道,在南下方向的铁轨上,平行趴卧在铁轨两侧间缝隙。
当时台铁2601次区间车行经,列车驾驶员发现前方铁轨有异物而紧急煞车,列车竟未发生碰撞、顺利驶过,雷男疑因身形较瘦小,离奇闪过列车排障器而毫发无伤;驾驶员也操作得宜,顺利煞停未翻覆,过程宛如电影情节,连资深铁警都啧啧称奇。
案发后,雷仍躺卧列车下拒绝离开,经警方将他强行拉出,列车才在6时41分恢复行驶,共延误29分钟。现场有人作证,雷男是自行走下铁轨;检警勘验列车监视影像发现,雷男以趴卧姿势躺卧铁轨间。
检察官认为,雷男躺卧铁轨固然妨害列车通行,但手段平和,并非「强暴」、「胁迫」行为,不符刑法的强制罪,也未毁损铁轨及以类似手法致公众运输往来危险,最后依公共危险的壅塞陆路致生往来之危险罪嫌起诉。
警方呼吁,民众勿无故侵入轨道,违者将依《铁路法》裁罚,如致生往来之危险者还将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未遂犯仍需论处。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