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60飙到165公里 「因为互不认识」 公共危险不起诉

▲2台严重超速车被同一时间拍下,警方疑有飙车行为,地检依证据不足不予以起诉。(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2名工程师,2018年4月间清晨因害怕上班迟到,2人猛踩油门行经新丰有名的飙车圣地凤鼻隧道」,同一时间前后遭移动式测速照相拍下,2台车速度分别为165及157公里,在时速限制60公里情况下,严重超速100公里以上,遭新竹县警方认定2车「尬车」、严重超越速限,遭依公共危险罪嫌法办。新竹地检调查发现,2男互不认识,且无蛇行迹象,仅有超速,因此认定证据不足,予以2人不起诉。

▲2台严重超速车被同一时间拍下,警方疑有飙车行为,地检依证据不足不予以起诉。(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竹北分局说,台15线凤鼻隧道路段,因笔直宽敞,深夜常有汽、机车聚集竞速,成群结队的改装车辆影响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排气管响声震耳欲聋,令附近居民彻夜难眠,未免扰人清梦,新丰警方4月起以深夜时段为主,常态性在凤鼻隧道内路肩设置三角锥,针对超过速限60公里以上的车辆严加取缔,结果测到2台车时速分别为165公里和157公里,2车同时间遭测速相机拍下,警方合理认定2人有危险驾驶行为。2人分别遭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行车速度超过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可处驾驶人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吊扣汽车牌照3个月。

不过针对「飙车」2人均否认,古男表示,从家中出发要去南港輪胎上班,当天睡过头,因赶着去6点半要到公司开会,才会开那么快等语。吴姓男子则称,早上6点就要上班,当时已经5点多,赶上班就开得比较快,与对方互不相识。

▲2台严重超速车被同一时间拍下,警方疑有飙车行为,地检依证据不足不予以起诉。(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检方调查,2人确实在不同公司、不相识,难以证明是相约竞速行驶,且警方检附证据,只有高速通过测速点,并没有任何蛇行及逆向,足以危害通行安全之事实,因此难以单凭测速结果,认定2人有公共危险的犯行,因此予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