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撞毁轿车…遭讨国赔261万 「一个原因」最高法院霸气判决

救护车执勤时请礼让,帮忙救命。(示意图/《ETNEWS新闻云》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开车有时会遇到消防车或救护车赶着救人,有时也不知道要怎么避开礼让,甚至造成车祸。一名桃园市蒋姓消防员前年开救护车不小心撞上绿灯行车罗姓驾驶因全身多处挫伤,车右侧全毁,提出国赔260万元。不过法官认定罗姓驾驶因音乐开太大声,没听到鸣笛,最后,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消防局确定免赔。

桃园市蒋姓消防员前年晚上,开着救护车行经镇区文化街民族路口时,意外撞上绿灯直行轿车,造成罗姓驾驶多处挫伤,车子右侧全毁,气得提出国家赔偿,要求260万9279元来赔车损、医药费工作损失

不过,法院一、二审时都认为罗因「车内音乐大声」,忽略救护车警示灯警鸣器,判他败诉。罗不服再上诉,最高法院仍然维持二审见解,最后判消防局免赔确定。

桃园市消防局说,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1条第1项第6及第7款:听到有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等之警号时,不论来自何方,均应立即避让,并不得在后跟随急驶,亦不得驶过在救火时放置于路上消防水带

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1条第2项:汽车听到有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等之警号时,应依下列规定避让行驶;一、在单车道路段,应即减速慢行向右紧靠道路右侧避让,并作随时停车之准备。二、在同向二车道以上路段,与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同车道之前车,应即向相邻车道或路侧避让,相邻车道之车辆应减速予以礼让,并作随时停车之准备。三、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得利用相邻二车道间之车道线行驶,而在车道线左右两侧车道之车辆,应即减速慢行分向左右两侧车道避让,并作随时停车之准备。

消防局呼吁,驾驶人如果听到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的警号不立即避让,可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希望民众「开车礼让可以救人」,珍惜救护资源「礼让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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