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深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 成立五华区涉企民商事纠纷调解服务中心驻中国建设银行调解工作站
近年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信用卡类纠纷占受理案件的40%,其中涉中国建设银行的该类案件占比约20%。金融借款、信用卡等案件具有数量大、涉众广、法律关系简单、诉请之间存在共通性等特点,直接关系民生及企业、金融机构的生存和经营,完善金融类纠纷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势在必行。
近日,五华区人民法院设立的五华区涉企民商事纠纷调解服务中心驻中国建设银行调解工作站在建行昆明分行个贷中心揭牌成立,旨在将金融类纠纷司法服务端口前移,实现金融类纠纷源头治理。
据介绍,设立五华区涉企民商事纠纷调解服务中心驻中国建设银行调解工作站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依法为金融主体化解矛盾纠纷,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形式,是该院直接向企业延伸设立驻企调解室的首次探索。该院将金融类纠纷的调处重心前移至纠纷发生时,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动,建立“预防+调处+跟进”的全链条金融类纠纷源头化解体系,做实四大举措,为推动金融业规范、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建强调解力量 推动源头治理
该院聘任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进驻调解工作站,为银行及涉案当事人提供矛盾排查、风险评估、纠纷调处、出具公证债权确认文书、履行跟进等服务。该院立案庭、执行局各抽1名干警担任联络员,及时了解纠纷处理情况、履行情况、“预查废”需求及落实情况。立案庭法官团队、执行局“预查废”团队提供调解指导、培训,开具“预查废”证明等服务。
创新工作机制 精准分类处理
对于涉建设银行的金融类案件,打造“源头调解+‘预查废’证明+诉讼”的分类、分层处理机制。
“源头调解”即银行在纠纷形成之前、借款逾期之初,便可将材料交至调解工作站。调解组织根据材料进行矛盾排查、风险评估,及时联系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出具公证债权确认文书,及时跟进债务履行,形成全链条源头化解体系。同时,引入“以保促调”工作机制,通过依法保全当事人财产,提高调解实效。“‘预查废’证明”即银行根据案件情况,可向该院提交“预查废”申请,执行部门依照规定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可依据该证明向主管部门申请呆账核销。“诉讼”即调解失败、不符合“预查废”证明出具条件的纠纷,银行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强化沟通联动 实现共商共治
金融类案件中不乏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争议较大、牵扯部门甚多的情形,因此,推进金融类纠纷源头治理需加强沟通联动,实现多方共治。
该院与各职能部门积极沟通联动,对于涉及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的金融类案件,依托助企服务站,协调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联合会商制度共同研判,制定调解方案,并适时开展各部门联动调解。与金融机构主管部门、金融行业调委会沟通联动,与云南省银保监局、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根据案件情况,适时开展联合调解。与该院其他调解组织沟通联动,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及时委派该院律师调解员、行业调解员、涉企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
延伸司法职能 防范金融风险
针对金融调解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症结和风险隐患,及时向银行提示预警,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为银行强化监管、查堵漏洞提供司法助力,推动金融治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有效防控潜在金融风险。
下一步,该院将依托调解工作站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深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助力辖区金融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同时,还将向更多企业、行业延伸设立调解工作站,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发展。
本报记者 王建萍 通讯员 叶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