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治療癌症成效未公布 衛福部:須討論

「再生医疗双法」生效前,我国对细胞治疗采用特管办法管理,然而相关成效却迟未公布,引发外界不满。图为CAR-T细胞治疗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会昨天通过「再生医疗双法」,包含「再生医疗法」及「再生医疗制剂条例」两草案,其中要求所有再生技术都得进行人体试验,但恩慈治疗、特管办法已开放项目除外。我国对细胞治疗采特管办法管理,但特管办法自民国一○七年上路,相关成效迟未公布,引发外界质疑。卫福部表示,有关癌症治疗成效,有待凝聚共识再公布。

医改会执行长林雅惠表示,现行特管办法只规定「得」公开成效,因此循特管办法开放的再生医疗,欠缺完整资料,尤其最大宗的癌症治疗,不知成效如何。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日前也于立院质询指出,一次细胞治疗疗程至少上百万元,截至前年十二月,执行案例逾千例,其中近八百位是实体癌第四期病患,但卫福部从未依法公开自体免疫细胞治疗的治疗效果、发生的不良反应或异常事件,导致病患无可信资讯可参考。

林淑芬指出,卫福部应该尽速公布施行结果与疗效,以确保病患及其家属知情权得到保障;而不是选择性仅公布膝关节软骨缺损、皮肤皱纹、凹洞及疤痕填补及修复等数据,却不公布细胞治疗患者占比最高的血液恶性肿瘤经标准治疗无效、第一期至第三期实体癌经标准治疗无效、实体癌第四期的结果报告。

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说,非癌症治疗的部分一直都有公开,但是癌症治疗的成果解读,还需要找专家讨论,不同癌症领域有不同看法,对于何种数据代表是有疗效,还难以达成共识。由于数据公布代表卫福部官方意见,需要更多专家会议讨论,达成共识。

再生医疗双法上路前,卫福部订有「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细胞治疗技术,目前开放自体免疫细胞、自体脂肪干细胞、自体骨髓间质干细胞等可在国内核准的医疗机构施行。

依特管办法,「自体免疫细胞治疗」的适应症包含血液恶性肿瘤经标准治疗无效、第一期至第三期实体癌经标准治疗无效等「施行结果报告」,应放在卫福部「细胞治疗技术资讯专区」,提供给病人及其家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