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9/6起开放细胞治疗!放宽至全癌症「符合条件」皆可用
▲卫福部9月正式开放细胞治疗,卫福部长陈时中(中)、医事司长石崇良(右)、食药署长吴秀梅(左)召开记者会说明。(图/记者洪巧蓝摄)
癌症患者在末期、治疗无效等情况,为求一线生机,会远赴海外寻求细胞治疗。卫生福利部今(4)日公告于6日开放6项细胞治疗技术,若为癌症末期,或者第一至第三期实体癌、血液恶性肿瘤经标准治疗无效者皆可以适用,其余像是八仙尘爆等大面积烧烫伤以及困难愈合伤口等患者也可用自体细胞移植进行修补,预计年底前可望有计划审查通过并且实施。
卫生福利部4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宣布「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修正条文正式公告,开放6项细胞治疗技术,并于6日正式施行。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表示,特管办法于今年6月预告,首要针对癌症病患的自体免疫细胞治疗,原规范限于实体癌的癌末病患,经过意见搜集,决定放宽至包含血液恶性肿瘤、第一期至第三期实体癌病人经标准治疗无效皆可以适用;另自体周边血干细胞移植可用于血液恶性肿瘤、慢性缺血性脑中风、严重下肢缺血症。
石崇良指出,先前八仙尘爆发生大量严重大面积烧烫伤患者,曾经遭遇植皮困难等情况,当时日本方面提供培养自体细胞作为修补的技术,此次特管办法也进行了开放,包含:自体脂肪干细胞移植可用于慢性未愈合的困难伤口、大面积烧伤、皮下或软组织缺损;自体纤维母细胞移植用于皮肤缺陷(皱纹、凹洞及疤痕修补);自体骨髓间质干细胞可用于退化性关节炎及膝关节软骨缺损、慢性缺血性脑中风、脊髓损伤。
而因应台湾社会老化,很多退化性关节炎或者相关组织受损的情况,本次也开放自体软骨细胞移植用于膝关节软骨缺损。
不过,过去到海外执行细胞治疗价格所费不赀,外界也关心在国内执行的费用,卫福部长陈时中表示,希望医疗本于服务初衷,可以「治疗结果」为导向计价;也就是说,治疗有效再收费,让效果与付出有平衡性,对于发展技术者、提供医疗者以及患者都公平。
石崇良解释,依特管办法规定,医疗院所施做细胞治疗的价格必须事前审查,以治疗有效再收费的模式计价将会是审查注重的项目之一。从6日开放医疗院所送件申请,目前台湾各大医学中心都有提过细胞治疗的人体试验案,技术面不成问题,预计最快年底就会有计划案通过供病人选择。
除了特管办法之外,卫福部食药署表示,已完成研拟「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并已进入行政院审议阶段,目标缩短再生医疗制剂上市期程并加强安全监控,促进国人发展相关产业技术。
台湾癌症免疫细胞协会理事长纪君霖表示,肯定卫福部在立法阶段过程中,广纳各界意见修订条文,并对于该法可嘉惠更多癌症病人而感到欣慰。
纪君霖指出,下一步需更重要思考包括台大、北荣、北医、马偕、中国附医、高医大等大型医院,如何提出细胞免疫治疗方法及收费标准,并提供完善的设备及资源人力,将是台湾癌症细胞免疫治疗发展的重要关键。
纪君霖也呼吁患者,不要因法案公布而病急乱投医,寻求细胞免疫治疗还是优先以医院为唯一考量,而不是在热门话题催化下,受到生技公司或不法医疗单位的宣传欺骗,花费大笔金钱之余,还可能被施打不具保障且无完整病历记录的治疗过程,万一遭受到黑心治疗反而让病情更加恶化、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