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奸杀少女焚尸一审免死 5煞送医鉴定可教化

▲难认无教化可能,「冥王林春雄虐杀少女判无期。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竹东邱姓少女惨遭凌虐、性侵致死案,虽然5名被告都没有与少女家属达成和解,但法官认为5嫌仍有教化可能,因此判处无期徒刑;竹东镇代表会副主席朝日表示,站在死者父亲立场,应该没有办法接受。

判决指出,黄晓雯(下图)因为与少女发生口角,去年5月17日伙同男友绰号「冥王」的林春雄,以及古志强、何文轩陈哲儒3名男子,将少女从网咖押走,虐打、性侵少女致死再泼油焚尸,行凶后还冷血地到KTV狂欢。

邱女失踪4天,5月21日上午被发现陈尸草丛中,检方会同法医解剖后,发现被害人遭多次猛烈撞击,头盖骨轻微骨折皮下严重瘀血上肢瘀青,腿部有被焚烧的痕迹,因陈尸多日,全身多处腐败长蛆,脸部不易辨识。

法官认为,5嫌在施暴过程中无视少女多次求饶,甚至轮流性侵,事后还遗弃、焚尸掩饰犯行恶性重大,不过,手段与直接故意杀人有别;另外,虽然被告均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但送台大医院鉴定后认为仍有教化可能,因此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新竹地院代理庭长魏瑞红进一步说明,「被告5人虽手段凶残、恶行重大,尚难认全无施以一般教化可能性,而均需永久隔绝社会之必要,故被告5人均判处无期徒刑。」

死者父亲去年受访时悲痛表示,「你从楼上把她(女儿)拖下去,带到别的地方去打,然后又那个、又放火烧,哪有这种天理啊?」邱父事后已经搬家,但邻居抱不平,认为判太轻。竹东镇代表会副主席郑朝日表示,「站在受害者家属、受害少女爸爸的立场来讲,他应该会觉得伤心难过,可能也没有办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