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性平CEDAW渐发酵 内政部修法:女警制服拟可着长裤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台湾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3年内必须完成法规行政措施的检视与修正,并建立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报告制度。为符合CEDAW,行政院会27日通过警察服制条例第5条修正草案内政部将于第5条修正后的授权命令规定女警制服可着长裤式样。▲警察制服制式说明书上,女警夏季便服下装为裤裙短裙。(图/示意图张好秀提供)行政院6月举行CEDAW国家报告国外专家审查暨发表会议,邀请5位国际妇女人权专家来台,行政院长江宜桦当时宣誓,所有违反CEDAW条文的法规,今年底完成修订,会将公约条文及一般性建议内容毫无保留地推动、实施,也是正式向国际宣示我国保障妇女人权的作为与决心。

CEDAW施行法规定,各级政府机关需于施行3年内完成法规及行政措施的检视与修正,并建立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报告制度,每4年提出国家报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民间团体代表审阅,并应依审阅意见检讨、研拟后续施政

现行警察服制条例第5条规定,警察制服式样及应佩带标识,依条例所附警察制服制式说明书;说明书上的女警夏季便服下装为裤裙式短裙。内政部为了避免强化女性应着裙装性别刻板印象,提出警察服制条例第5条修正草案,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后将送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