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新政策!新竹市飲料店10月起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新竹市政府宣布,10月起辖内饮料店禁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图/竹市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配合行政院环保署限塑政策,市府今天指出,今年10月1日起,新竹市辖内640间连锁饮料店及非连锁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其中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的PLA及保丽龙杯,均不得提供。提醒业者遵守政策,如有违反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

竹市府环保局长江盛任表示,环保署今年4月28日公告订定「一次用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其中有关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的实施日期,由县市主管机关提报,经环保署核准后发布实施。

新竹市环保局今年已召开4场研商说明会,分批邀集饮料店业者,宣导法规目的、内容、罚则,商讨预计实施日期、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利业者于缓冲期间消化库存塑胶一次用饮料杯,新竹市将于10月上路。

环保局说明,依「一次用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其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定义为以塑胶制成之一次用饮料杯,也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胶PLA,请业者特别注意。法规中饮料店定义指从事茶、咖啡或冷热饮等饮料贩售或调理供应顾客饮用之行业,茶饮店、咖啡店、冷热饮店及摊商(舖、贩)均属之。

环保局指出,已针对辖内饮料店家640家,逐店查核及提醒业者确实配合一次用饮料杯减量政策,目前已完成200家次,除今年10月1日起饮料业者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胶饮料杯规定外,连锁饮料店应于营业场所明显处,标示「自备饮料杯省_元」字样,其价差至少5(含)元以上。

环保局表示,未带自备杯时,可至环保署一次用产品宣导网站https://hwms.epa.gov.tw/dispPageBox/shop/shopCP.aspx?ddsPageID=REUSABLECUP&,查询提供循环杯服务门市,透过借用循环杯喝饮料,还可以减塑做环保,为环境尽一分心力。

新竹市政府宣布,10月起辖内饮料店禁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图/竹市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宣布,10月起辖内饮料店禁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环保局加强宣导。图/竹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