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北市饮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胶杯

台北市因应国际趋势,落实减塑,将自今年12月1日起,辖内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落实减塑,辖内饮料店将自12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的PLA杯,是全台最早实施限用的县市;北市环保局表示,9成以上店家纸杯等替代品已备货完成,可顺利配合上路,呼吁大众源头减少一次用塑胶,共同落实《全球塑胶公约》。

根据环保署「110年度一次用塑胶产品源头减量工作计划」统计,台湾人1年的一次用饮料杯使用量高达40亿个,环保局表示,2011年起推动「一次用外带饮料杯源头减量及回收奖励金实施方式」政策,盼透过给予1至3元优惠的诱因鼓励民众自备环保杯。

环保局指出,自今年7月1日起,环保署实施4大连锁业者应提供民众自备饮料杯购买饮料,享5元以上价差优惠后产生诱因,自备杯比率从过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连锁超级市场自主提高至8元的优惠,吸引消费者自备杯具消费。

《一次用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在2022年7月1日实施后,各地方政府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报限用一次用塑胶饮料杯期程,北市率先实施,自12月1日起,限制全市饮料店不得使用一次性塑胶饮料杯。

环保局说明,为使「饮料店禁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政策顺利执行,6月、8月和11月即派员至辖内列管饮料店业者宣导,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业者,均已备货完成,皆可在12月1日依法配合实施,有效减缓塑料污染对环境的危害。

此外,为提倡环保永续的观念,循环杯新制也将在2023元旦上路,规范连锁便利商店业及连锁速食店业者,至少须有5%的门市提供循环杯借用服务,环保署已订定「循环(外借)杯良好服务指引」。

环保局指出,针对材质及标示、借用及归还、清洗、检验、环保理念沟通、良好服务标志等6大面向规范,确保循环杯服务系统的卫生及品质,使循环杯的借用服务达到一致的水准,民众能安心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