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今起禁用一次性塑胶杯

云林县饮料店11月1日起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胶饮料杯,大多数饮料业者改用纸类材质的杯子(左),若使用循环杯(右)可折5元。(周丽兰摄)

云林县1日起全县所有连锁及非连锁饮料店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胶饮料杯,可改用如纸类或植物纤维材质的饮料杯替代,更鼓励民众自备环保杯或租借循环杯。云县环保局统计,去年起推动环保餐具、循环杯租借以来,今年1至9月共减少4749个一次性塑胶杯。

为了落实减塑,云林县环保局2021年10月率全台之先推出「你吃饭我洗碗」的出借环保餐具服务,整组含筷子、汤匙、杯子、碗、盘子提供租借,免租金仅酌收清洗费。

环保局去年5月再推出「循环杯免费租借服务」,欲租借的民众只要搜寻LINE「云林县循环杯租借系统」,输入手机号码注册会员后即可借用,每1帐号最多可借6杯,斗六、虎尾各设有21个回收点。

云县环保局统计,循环杯已达到2262位使用者,今年迄今减少4749个一次性饮料杯,约76.3公斤垃圾。

云林县11月1日起辖内饮料业者禁用一次性塑胶杯,一家位于学校对面的饮料店表示,很多学生会自带杯子折5元,租借循环杯的意愿也不低。环保局表示,循环杯能甲地借、乙地还,目前包括斗六市、虎尾镇有超过50家饮料业者提供借还使用。

环保局指出,云林限塑政策原订与六都同步实施,有业者反映希望把库存用完,多次沟通后,订定11月1日饮料店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胶杯,若业者违反规定,可裁处罚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