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條草案涉境外勢力就加刑 築起高牆對外阻隔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当中多项罪行若涉及勾结境外势力,会增加监禁刑期。法律学者分析,草案中境外势力定义广泛,加上明定间谍活动相关罪行等,对香港形成一道更强大的防火墙,恐切断香港对外联系。

港府8日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立法会同日完成一读,及开始二读及审议条文。审议已踏入第5天,已审议逾8成有关罪行及刑罪等相关条文。

草案中,「境外势力」一词贯穿整个草案。多项罪行明定若涉及勾结境外势力,会被加重刑期。如煽惑北京中央驻港机构人员离叛即属犯罪,可被判刑7年。若当中涉及勾结境外势力,更可被判刑10年。

又例如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发表具煽动意图的文字,或发布、出售或复制具煽动意图的刊物,可被判刑7年。若当中涉及勾结境外势力,更可被判刑10年。

草案指出,境外势力包括外国政府、境外地区或地方的当局、在境外的政党、在境外的其他追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国际组织等。

在草案中,「勾结境外势力」是指与境外势力合作作出某行为、在境外势力控制、监督、指使或要求下作出某行为、在境外势力资助或以其他方式支援下作出某行为等。

草案又新增「境外干预罪」,即意图干预北京中央政府与香港政府制订或执行政策、干预香港选举、立法会及司法机构运作等,而当中涉及使用不当手段,如明知而作出关键失实陈述等,都属犯罪,可被判刑14年。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香港法律研究员黎恩灏向中央社表示,根据草案内容,不论是宽广的「境外势力」定义,或境外势力罪行的应用范围之广泛,甚至是在多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若涉及勾结外力会被加刑,这些元素都是想切断香港境内与境外人士的联系,而这些联系不但是资源或资金流动,也包括资讯流动。

黎恩灏表示,因为草案中同时订雨定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当中涉及非法获取或披露国家秘密等,而国家秘密定义广阔,包括中国或香港经济、社会、科技、科学发展,或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或侦查罪行的秘密等。

他说,这可让港府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香港境内的资讯传到海外,也令海外资讯更难传入香港境内,形成一道更强的「防火墙」。

草案又提到有关当局的执法权,被怀疑危害国安而被捕及被警方羁留者,警方可向法庭申请限制被捕人咨询个别律师,或与该个别律师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但被捕者可选择咨询其他律师。警方甚至可以向法庭申请,禁止嫌疑人被捕后的头48小时内咨询律师。

黎恩灏表示,这一做法是给予警方权力审查事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也间接让更多律师或事务所,不敢处理被指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对被指涉案者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