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恒丰太子离婚 判付48亿赡养费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恒丰企业主要股东李德义之子李建勤,被前妻曾昭颖申索港币54亿元(台币约210万元)赡养费案件1日裁决。高院法官认为,李建勤必须分两成财产给曾昭颖,金额约港币12亿元(台币约48亿元)。

香港《太阳报》报导,本身是律师的曾昭颖于2000年初与李建勤结婚,并在2007年怀孕,但此事却成为两人婚变导火线。曾指出,李坚决反对她生育,知道她怀孕后,向要求她堕胎,否则离婚;李也承认,他认为自己若无后嗣,会对继承父亲财产有利。结果双方协调失败,曾在2008年初产下女儿后不久正式离婚。

由李德义主政的恒丰企业,估计资产逾百亿元(港币,下同),李建勤与曾昭颖婚后主力发展日本地产生意,这次官司揭露出李的超级奢华生活,法官形容他们离婚前过的是「准10亿美元富豪」式生活。

法官裁定,李建勤和曾昭颖的资产,截至今年3月,分别逾64亿元及7900万元,共同资产逾65亿元。

法官称,曾昭颖和李建勤结婚8年,两人对家庭贡献相等,但李大部分财产来自父亲,父亲有权收回部分财产,故裁定曾可分得共同资产的两成,即共12.2亿元,以供曾及其女儿使用。法官下令,李在90天内先付2亿元,并与曾商讨支付余款的方法

针对李建勤要求曾昭颖堕胎,法官表示,此举虽然让人反感,但不会因此要李多付赡养费。不过,李氏父子涉嫌伪造协议以及在书面誓章作假证供,法官指示把判决书交予律政司跟进。

据报导,李氏父子仅派律师行代表到庭索取判决书,而曾昭颖则在父亲及律师陪同下,亲身第一时间领取判决书。当她得知自己胜诉后,难掩兴奋之情,即时在法庭外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