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港府應多向外企解說23條立法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表示,港府应就基本法23条立法多向外国企业解说,并说服对方以香港作为基地,进入其他大湾区城市。他又点名香港总商会、出口商会、中华总商会、厂商会、工业总会、中华出入口商会、地产建设商会等7个商会及律师会,称它们未有足够实际行动参与大湾区发展,指他们应多参与向外宣传香港优势和推广内地政策,鼓励外资在港设大湾区总部。

综合香港01、明报报导,梁振英接受报章访问时说,由国安法至23条立法、2019年的修例风波到黎智英案,当局的反驳力度不够,又认为当局未充分利用其他国家的例子,展示香港并非唯一实施国家安全法例的地方。

他举例指,近期新加坡政府指港商陈文平受外国势力影响,试图影响新加坡政治。梁振英说,新加坡的做法由政府采取行动,但将来香港23条立法后,疑犯是经法庭程序后被定罪,认为香港的做法更能提供清晰的红线。

另外,梁振英说香港应对外宣传英语优势和跨境基建、内地对外商的支援措施,以及大湾区的多元经济发展等,争取外国跨国企业赴港设立大湾区总部。

他又感叹香港部分商会及专业团体,即使憧憬大湾区的发展,但自身却未有足够实际行动参与,他点名香港总商会、香港出口商会、香港中华厂商会等,拥有丰富资源及会员,建议它们扩展服务至内地,并协助向内地争取优惠政策。

律师会回应称,早于2017年成立大湾区工作小组,过去一年举办38次与大湾区的交流活动,未来会继续鼓励会员报考大湾区律师执业试,并前往大湾区执业。

此外,基本法23条立法建议新增「境外干预罪」,外国港府、境外政治组织等均被界定为境外势力。港大法律学院教授、基本法委员会前委员陈弘毅认为定义很阔,英国同类法例境外势力仅限外国港府及执政党,可研究收窄,以免妨碍香港与外国的国际联系和交往。今次立法亦建议禁止非法披露「国家秘密」,陈弘毅相信真诚的传媒报导、学术研究不涉危害国安意图,料不会违法。

行会召集人、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说,暂未见外国政府表态反对23条立法,估计对方仍在研究,或者留意到港府大量参考外国法例而未有反对,认为外国可能在立法阶段提出意见。她相信23条最迟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可通过,以免在美国大选期间不断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