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正妹「讨合照」偷袭胸 下体顶还呛声:不会开闪光?

▲一名男大生借口要和正妹合照,竟趁机袭胸猥亵。(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就读新北市某私立大学吕姓男大生,于去年11月间见一名同校正妹和友人在拍照,遂要求合照,却趁机袭胸猥亵,并用下体磨蹭女方,遭制止还反呛「妳男友罗志祥?」事后,吕男坦承犯行,且经查患有情感性精神病;新北地院29日依强制猥亵罪判处5月,得易科罚金15万,缓刑3年,须接受保护管束,可上诉。

据《苹果日报》报导,吕男于去年11月30日晚间,在校园内见到一名同校正妹和友人在圣诞节装饰前拍照,随即上前要求合照,待女方答应后,便拿出自己手机,并交由被害人友人代为拍照;不料,他竟趁机从后方对正妹搂腰袭胸,还用下体顶撞碰触对方身体共5次。

报导指出,正妹友人见状赶紧出言制止「她男朋友生气!」但吕男竟说「妳男朋友罗志祥吗?结婚了吗?」还嫌照片没拍好,甚至呛声「妳是不会开闪光灯?」、「可不可以重拍一次!」等语;2人逃离现场后,气得报警提告,但被害人心理受创,每晚恶梦连连,甚至出现创伤症候群

据报导,新北地院审酌,吕男坦承不讳,且经查患有情感性精神病,而被害女子也同意和解,因此仅判处5月徒刑,易科罚金15万元,缓刑3年,但须接受保护管束。另外,男大生也必须接受校内性平会定期察看、持续追踪及咨商辅导,并同时进行性别平等教育课程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