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庆生等不到…妈妈找小王狂嗨3天2夜 法院判赔人夫4万元

▲2个小孩想替妈妈庆生却等不到人,先生一查才发现妻子小王已往来3月,气得提告。(示意图/pixabay)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林姓人妻从事业务后于2019年8月间,便经常以朋友聚会为由在外过夜,甚至在10月时提出离婚,先生不明白妻子怎么了,安排12月8日跟2个小孩一起替她庆生修补关系不料林女竟在外从7日一路玩到9日晚间才回来,直到先生看到林妻黄姓小王的亲密照,才惊觉头顶一片惨绿,对2人提告求偿80万元,北院日前判林妻与黄男应赔4万元。

先生控诉,妻子自2019年8月底到12月初,共在外过夜、半夜出门「找朋友」18次,12月时说好要庆生,竟放生2个小孩在家等不到妈妈,回家后又不愿给个交代,他一气之下查看妻子手机,才发现妻子与黄男在多张照片中牵手、依偎,2人合影的甜蜜神情,更让他不得不面对头上绿帽,对2人提告求偿80万元。

林妻表示,她与黄男是国中同学,2人失联多年才在脸书上重逢,2人接触除了业务上往来外,出游也仅止于普通社交,且原本说好提前1个礼拜庆生,先生当时却以加班为由取消,之后她与先生冷战,就没再提庆生计划;而因黄男称女儿与她同一天生日,她才和黄男一家夜唱,再由黄男的姊姊送回娘家隔天和黄男到宜兰散心后就回家了,没做甚么逾矩的事情

黄男表示,林女对新业务工作较为不熟,时常向他请教,2人于2019年9月至12月间有吃过几次饭,他得知林女婚姻生活不愉快,也劝她多和先生沟通,庆生当天唱完歌请姊姊送她回家,隔天2人再到宜兰散心,且照片中他们衣服穿得好好的,也没甚么不雅动作,并没有侵害配偶权。

法官认为,林女与黄男互动亲密、已超过一般社交程度,且林女也曾向先生认错「我对不起你」、「不想我妈知道」,坦承3个月期间有对不起先生,但先生提出的证据,仍不能证明林女与黄男通奸,考虑先生在科技业上班、月薪11万,林妻月薪3万,黄男月薪4万、名下财产1000余元,判林女与黄男应赔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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