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确幸!朝野协商通过 最快4月降电价

经济部邓振中乐观看待新版电价公式在本会期完成审议。(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立法院朝野协商19日通过新版电价公式,预估最快4月实施,若国际燃料价格维持目前水准,4月电价应可调降。经济部长邓振中表示,乐观看待新版电价公式在本会期完成审议。

立法院朝野协商结论内容显示,新版电价公式中,合理利润投资报酬率设定为3%至5%,在台电累积亏损待弥补期间,投报率上限为5%;累亏不存在时,投报率可降为3%。据台电估计,3%至5%的合理利润率,约105至174亿元。

朝野协商结论也指出,电价每半年调整1次,并设有涨幅上限,半年涨幅不得超过3%,全年累积涨幅不可高于6%;新版电价公式实施2年后,必须对成效加以检讨,再决定是否要继续施行。

经济部日前也宣布,将以平均摊退方式,把台电因国际燃料价格下跌,所节省的94亿元成本,回馈给全台住宅与小商家用户合计共有1,173万户可受惠,每户回馈金额为800元;若新版电价公式确定在4月实施,国人2015上半年的电费负担,可望大幅减轻。

新版电价公式除规定半年与全年电价涨幅不得超过3%、6%外,也要求在国际燃料价格下跌时,须全额反映在电费上。

▲经济部长邓振中(左)、台电董事长黄重球一同向媒体说明新版电价公式内容。(图/记者林信男摄)

邓振中说,电价缓涨是为了减轻民众心理冲击,所以设定半年不得超过3%、1年不可超过6%的「天花板」,但(能源价格)跌价时,就要充分反映在电费上。

邓振中认为,新版电价公式在这个会期通过的可能性很高,预计4月就会实施,下次电价调整时间就是10月,依目前国际燃料趋势来看,「(价格)一定会降!」

邓振中强调,新版电价公式是最好的方案,虽然实施2年后必须先检讨,再决定是否要继续施行,但「相信立委们都会正面看待,我相当有把握。」

邓振中也说,非常感谢朝野立委对新版电价公式的支持,以及立法院长王金平大力帮忙。

根据新版电价公式规定,应成立「电价费率审议委员会」,每年会召开2次会议,检讨电价合理性成员人选会由经济部能源局规划,相关工作晚会在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