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盟盼放宽再生能源认定标准

洪正中指出,首先,根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非抽蓄式水力所产生的电力才能算是绿电。此法着实应予重议。以石门水库为例,水利署资料显示,每日平均由水库调蓄之供水量约80万立方公尺,分流至桃园石门、平镇、龙潭、大湳四个净水厂及新北板新净水厂,再加下游未控流量及三峡河抽水站,总供水量最大可达148万立方公尺,主要供应新北市、桃园市及新竹县湖口乡之公共用水。仅仅因为输水过程中不到10%的水路因为地势关系必须加压抽水,就否定全程的水能量,无法鼓励发展成为绿电,殊不知这是自来水系统庞大位能的浪费。

欧盟最快明年将征收碳关税,台湾企业要外销货物,会面临必须有绿电凭证才能免税的情况,洪正中认为从国家利益来看,政府应为企业界核发绿电凭证提供便利,「绿电一般是由自己国家认定,台湾应跟随国际的标准,如果国际采取放宽的认定标准,台湾没必要独自严格设限。」

至于要如何让灰电转化为绿电?洪正中认为必须从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中解套,放宽再生能源定义,不能被认定为绿电,就没有政府提供的趸购费率为诱因,导致业界裹足不前,希望政府能将灰电也列为再生能源,同样以趸购费率来收购,而民间在这方面也必须充分沟通,既尊重环保,也要站在能源开发角度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