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手机换现金 恐诈骗新手法

优活健康网实习记者张琼之/综合报导注意!千万别贪手机现金,以免因小失大。日前新北市府法制局受理2件消费者投诉案件,一是消费者听信通讯行推销人员电话、推销免费手机,而向4家电信业者申办16个行动电信门号结果推销员没依约定给消费者新手机,也没负担电信月租费,反倒让消费者收到一堆欠费帐单;而另一为消费者受他人怂恿分别向各家电信业者,申办门号及手机,事成后主使人以1500元代价取走手机,却没依事前约定负担消费者的月租费,导致消费者违约遭停话及积欠大笔违约金,至今各家电信业者都不愿让该消费者申请行动电话门号。因小失大 得不偿失

消保官表示,依据「行动通信网业务营业规章范本」第34条及第38条规定,电信业者可按月向用户收取业务通信服务门号月租费与通信费;而终端设备,如手机及用户识别卡,可由用户自行管理使用,若要交由他人使用,用户仍应负责缴付约定费用

对此,消保官呼吁消费者,申办行动电话手机应依自己实际需求,循正常程序申请,不要轻信他人夸称「可以办手机换现金」或「申办门号可以代缴电话资费」等不实言论,更不要利用「手机梆约优惠方案」谋取不当利益,以免受骗。消费者一旦受骗上当,因此事属消费者责任,电信业者还是会向用户(即消费者)追偿所有费用。

更严重的是,若门号(或用户识别卡)被歹徒作为犯罪工具使用,恐会背上犯罪共犯嫌疑人而吃上官司,消费者不可不慎,以免贪小失大,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