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水弧度」设计让妇人摔断手 法院判获国赔

台中地方法院审酌,该事故发生路段塌陷,不符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条例的养护标准,且两者管理未提出证明有欠缺,判国赔共72万余元。(本报资料照)

赖姓妇人于2020年在台中太平区长龙2号桥散步时不慎跌倒摔断手肘,发现被落叶覆盖的路面竟塌陷,对台中市政府提出国赔113万元;养工处抗辩称是「泄水弧度」设计,环保局称有不定期巡查,法官认为2局处均未提出证明,判国赔72万元,可上诉。

赖妇主张,太平区长龙2号桥路段之道路,因雨水冲刷流失而有塌陷情形,养工处未及时就排水孔前方舖面进行修补,且排水孔位处低洼,人车行经该处相当危险,认为养工处之养护管理有缺失。

养工处答辩,该事故发生路段边缘设有排水孔,目的是在防止舖面积水、帮助雨天排水泄洪所设置,该路段排水孔之设置并无违背道路设计规范,又该排水孔前方之路面舖面存在泄水弧度设计,因接获通报有人因此受伤,已经将该舖面铺平,至于排水孔前方路面舖面之养护管理并无失责。

赖妇主张,该路段道路旁树木落叶在排水孔处堆积,环保局为该路段之清洁管理机关,亦未定时就该路段进行落叶之清理,致使排水孔前方路面舖面塌陷处遭落叶覆盖,不容易察觉路面塌陷,环保局对于该路段舖面之清洁维护亦存在管理欠缺。

环保局答辩,长龙2号桥路段位处偏远之太平区山田路,太平清洁队将之列为「副工区」,采不定期巡查清洁与维护,又因落叶乃天然物并非垃圾,从未接获民众对于该路段清洁之相关陈情与市府1999通报,该事故发生路段之清理已善尽管理维护责任。

台中地方法院审酌,该事故发生路段塌陷,不符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条例的养护标准,认为养工处有缺失,其泄水弧度设计仍未能提出证明,环保局也没提出不定期巡查清洁证明,两者管理有欠缺,判国赔共7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