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痴情男「每月薪水」全上缴...3年后惨被戴绿帽:找不到这么笨的男人!

痴情李男每月都将薪水3万元给未婚妻。(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分手最怕人财两空,新北市一位痴情的李姓男子于2014年,口头黄姓女友订立婚约,每月上缴薪水3万元,但在2017年他发现黄女红杏出墙,这让他瞬间气炸,怒斥「妳外面根本找不到这么笨的男人。把我当提款机…」。

李男2014年11月口头和黄女订立婚约,2人同住在他承租的套房,以同居共财为结婚目的,并每月将全部薪水3万元给黄女,支付两人生活开销、黄女的个人费用及其购买的三阳小客车贷款。然而在2017年11月,李男发现未婚妻疑似外遇了,两人2018年5月正式接触婚约分手。

李男认为,他从订立婚约到解除共3年6月,期间至少支付了126万元,他希望黄女返还其中的40万元,或将黄女用他的钱缴车贷的车子过户给他。

李男在法院审理时出示双方LINE对话记录,他说,「没有想离开是因为我薪水全部都给你,妳外面根本找不到这么笨的男人。把我当提款机。」黄女则回应称,「钱我拿去缴车车贷」、「我不是说,车缴完过你的名字吗」等,想证明双方曾约定将车子过户到李男名下

意外的是,黄女不仅否认和李男曾口头约定订婚,也否认同居共财一事!她表示,李男只是偶而会到她的租屋处,那部三阳小客车是她在认识李男前,就于2014年6月开始以分期付款购买,车辆总价89万余元,她支付16万余元头期款后,每月清偿车贷1.2万元,她已缴清车贷并转卖他人。

▲最终,法院判决李男败诉,黄女免赔。(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对此,新北地院认为,双方对话记录虽可认定2人交往3年多期间,李男将大部分薪水交给黄女,以支付2人日常开销,但他无法提出有关订婚的影像记录,且李父到庭作证时,虽认定黄女是未来的媳妇,但未曾到黄家提亲,父子也未讨论准备聘礼,也未曾参与儿子订婚仪式法官据此难以认定双方已订婚,李男奉上的薪水是婚约赠与。

另外,三阳小轿车部分,双方LINE对话记录未提及黄女是拿谁的钱去缴车贷,且双方也未就该车辆订有应该过户的契约,在无证据可认定2人有婚约关系情况下,李男没有理由主张因婚约解除,请求返还赠与物等。最终,法院判决李男败诉,黄女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