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脱衣陪酒非公共场所 7女免罚

台东警方市区小吃部查获7名越南女子脱衣陪酒取悦顾客,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台东地院却裁定免罚照片可见1名头发有型、穿着清凉的女子正要走进店内。(蔡旻妤摄)

台东县警台东分局今年初在一家小吃部,查获7名越南女子在包厢内脱衣陪酒取悦男客,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台东地方法院简易庭。但法官审理认为,小吃部包厢不算公共场所,裁定7人均免罚,引起警方哗然,认为此举打击士气,更忧心其他小吃店跟进引发蝴蝶效应

台东分局马兰派出所1月20日晚间8点多,在台东市某家以越南女子担任女侍店的小吃部2楼包厢内,当场查获何、詹、陈、阮、黎、张、阮姓等7名女子脱衣陪酒、裸露私密部位以取悦顾客或换取小费,认为已妨害善良风俗,将7人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2条移送法院简易庭裁罚。

案经法官审理认为,被移送的7名越南籍女子,都是在有房门阻隔的包厢内,包厢以外的其他顾客并不能自由进出该包厢,认定该包厢不是属于不特定人可以「共见共闻」的空间,与社维法规定的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的场所要件不符,都裁定不罚。

对此,从警超过45年的当地警官表示尊重法院裁定,但仍会继续查缉,不会让社会秩序就此败坏。该名警官说,部分外籍女子到台湾生活不易,因此作风大胆,「玩得很开」,强调警方会以合法程序消灭违法情事

基层员警坦言,辛苦追查的案子被裁定不处罚,对士气有些打击,更忧心引发蝴蝶效应。如果每家小吃部都仿效,关起门来就合法,从此不再担心临检,色情小吃部将掀起一股热潮店家更打着不会触法名义,诱拐妇女脱衣陪酒甚至卖淫。

据了解,台南永康区某家KTV包厢,2020年3月也曾有2女掷骰子脱衣陪酒,涉嫌违反《社维法》遭警方送办,台南地院也认定包厢,是特定人才能进出,并非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同样裁定2人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