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出包就流放 外岛不是滥官垃圾场

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林俊佑因办私案被起诉,法务部检审会讨论过程中,一度拟将林俊佑调派澎湖,再次凸显官场上的「流放文化」,似乎品性不佳的检察官或调查局调查官,一旦出事,就改调到外岛发配边彊」作为惩罚,但这种人事调动安排,完全无视外岛民众的感受,简直是将外岛当成「滥官垃圾场」。

封建社会有流放之刑,官民犯罪被判决流放千里,甚至发配边彊予人为奴,不过,现今民主社会中,无论本岛、外岛民众都享有相同的宪法保障,如果在台湾本岛出包的检察官在本岛「人地不宜」,试问改调外岛就能「人地皆宜」?如此岂非漠视了外岛居民权益

然而,外岛始终给人「低人一等」的次级感,出状况的检察官也不乏被调往外岛,因涉贪被判刑的徐姓前检察官,在案发前就是被调到澎湖,销假由台湾返回工作岗位时被拘提;另某调查官因发生桃色纠纷,也被调往外岛,显示检调机关在人事考量上,还是认为调派外岛是「反省改过」的惩罚。

已在台湾本岛成家立业的检察官,出了状况被调到外岛,远离原先的生活圈,加上本岛往返间的不便,确实有惩罚的意味存在,毕竟这种情况下调外岛,与到外岛升官履新的心境大不相同,但是,这种人事考量,却忽略了外岛民众的感受,直觉是把外岛当成了垃圾场。

大家都要烧垃圾,为什么要在我家旁边设置焚化炉?」就外岛居民而言,生活资源本不及本岛,以往因外岛民风纯朴,案件数相对较少,初分发的司法官很多先被派往外岛磨练经验对外岛民众已经不甚公平;如果再将「犯官」调派外岛「流放」当作惩处,就真的把外岛当成了焚化炉、垃圾场,不但是对外岛居民的歧视,更有违司法最重要的平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