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4类「免阴性报告」入境!「原航班取消、未满7岁婴幼童」皆在列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出,昨(1)日为实施秋冬防疫专案首日,入境航班26架次,包含桃园机场25架次、松山机场1架次、入境旅客计1,141人,旅客配合度佳,无违规个案。指挥中心今也新增4类「其他经指挥中心公告对象」,签署切结书及检具佐证文件后,得入境自费采检,将不予裁罚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提供)

指挥官陈时中说,昨天入境旅客中,2人未持有核酸检验报告,1人为经部会专案签准,另1人登机前出示检验报告,但抵台时遗失,经与航空公司确认无误;2人皆入境自费采检后,配合后续居家检疫措施

▲▼旅客入境检疫切结书适用对象说明。(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提供)

指挥中心针对部分国人、持我国居留证外籍人士及持我国居留证的陆港澳人士于海外确有取得核酸检验报告困难情形。陈时中说,除前已公布紧急协处个案、来自无法自费筛检国家、部会专案经指挥中心同意等3类对象,新增第4类「其他经指挥中心公告对象」,于签署切结书及检具佐证文件后,得入境自费采检,将不予裁罚。

第4类对象说明如下:1.自我国出境且3日内再入境者:须出示护照内页出境日期或自台湾出境机票票根等(使用电子通关,护照无纪录者))。2.0至6岁(未满7岁)婴儿幼童:须出示婴幼儿护照或可辨识出生日期等佐证文件。3.航班取消导致核酸检验报告逾期者:须检附原航班订票资讯及原检验报告。4.紧急协处个案的同行者:须提供佐证文件。

指挥中心进一步指出,国人、持我国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国居留证的陆港澳人士如不符合上述4类对象,但于海外确实无法取得核酸检验报告,得切结具体事由后登机,入境自费接受采检,如后续查证不符规定,将依法裁罚。

指挥中心强调,持伪造或变照的核酸检验报告入境,裁罚15万元且移送法办;若切结入境自费采检却未配合者,裁罚5万元;主动告知未持有核酸检验报告而迳自返台者,裁罚1万元。而对于非持有我国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及陆港澳人士,仍应具备3日内COVID-19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始可登机来台。

▼秋冬防疫专案,入境旅客违规样态与裁罚标准。(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