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战场?公投舍辩论改50场发表会 中选会提醒正反方动起来
年底公投绑大选最多将达10案,依法可采辩论或是发表会形式讨论,中选会18日在委员会议后指出,初步规划采意见发表会方式进行,若查对中的10案都成案,预估10月下旬至11月23日将筹办50场次,考量办理场次多且时间有限,又发表会进行程序采分段交叉进行,虽未具辩论形式,但已有辩论之实,因此规划以举办意见发表会,并提醒正、反方可预先准备,再公投案公告成立后,申请许可设立办事处。
目前包括反同、挺同共5案要对决,国民党送出的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燃煤电厂,以及拥有前总统马英九、行政院前院长江宜桦支持的以核养绿,以及挑战2020东京奥运要用台湾名字出赛的东奥正名公投。
依全国性公民投票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实施办法第3条第1项第1款规定,公投案提案人领衔人代表正方,立法院、行政院或依公投法第20条经许可设立办事处之反对意见者代表反方,中选会指出,正、反方应依该会所定分配名额及方式各推荐1至5人参加发表会或辩论会,其中应有依公投法第20条经许可设立办事处之支持或反对意见者。
中选会提醒,民众有意担任公民投票案正、反方代表者可预先准备,等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后,即可申请设立办事处,有关全国性公民投票办事处及办事人员设置办法及相关表件皆置于该会网站「公民投票专区」。
至于法定形式上有辩论会与意见发表会两种,中选会则表示,初步规划采意见发表会方式进行,若查对中的10案都成案,预估10月下旬至11月23日将筹办50场次,考量办理场次多且时间有限,又发表会进行程序采分段交叉进行,虽未具辩论形式,但已有辩论之实,因此规划以举办意见发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