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同婚」公听会登场 正、反两方齐聚激烈口水战

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关的《民法修正案公听会。(图/记者翁嫆琄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为审查与「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关的《民法》部份条文修正案,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24日举办首场公听会,共有25名专家代表参与,各政党依比例推派人选,因此挺同、反同代表人数差不多。

反同团体集结场外

对于修法,各方持有不同意见立场。而「台湾全国妈妈护儿护家联盟」则号召近60人齐聚山南青岛东路口,高举标语喊「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另立专法、保障同志」,并强调同志另立专法,「是保护他们不是歧视」。秘书长陈怡朱也表示,与其花这么多社会资源把整部民法改掉,「为何不能另立专法来保障同志?」

反同立场

反同婚的长老教会代表蔡维恩也立即表明反对草率立法,并强调长老教会这次代表「沉默的大多数,特别是南部」,且认为修法后会伤害家属的权利,而这个伤害是超过大家的想像,并认为要保障弱势,但若弱势侵害家庭价值,就如前总统马英九所说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而护家盟秘书长张守一则表示,「如果同性恋婚姻是可以的,请问妈妈跟儿子结婚会更不自然吗?」他还说,「国外有人要跟摩天轮、汽车结婚,这样可以吗?」。

在称谓方面,张守一提出质疑,「称谓真的没冲突吗?同性能称夫妻吗,以后父亲能叫小孩的同性伴侣媳妇或女婿吗?」

对于张守一的发言,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执行长苏珊回应,她与伴侣间有双胞胎子女,自己的家人也是叫伴侣「媳妇」或「女儿」,她也叫对方的妈妈「妈妈」,称谓并没影响。她更强调,有疑问者可去美国或加拿大,他们的家庭称谓并没因同婚合法化而有所改变。

反驳称谓不是问题

针对不少反方认为修法将影响家庭称谓,东吴大学法律教授胡博砚发言指出,像老师不是法定称谓,只有在《家事事件法》其中一条有出现过,正式名称是教师、教员跟教授,但也没人说不能叫「老师」,因此无法利用法律方式去改一般的说法。

他强调,以前想像性别只有两性的想像,因此以前叫「两性平等工作法」,后来改成「性别平等工作法」,呼吁不要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现在就是要改变过去的问题。

佛教观点打脸反同宗教团体

至于公听会上的反同代表中大多为宗教团体,对此,玄奘大学教授释昭慧则以佛教观点打脸,指出在台湾佛教比较主流,佛教观点中,所有的情欲都是本能的,没有哪个比较神圣哪个是罪恶,佛教没把婚姻当圣事,除非伤害无辜的第三者,「但这到底侵害你什么权益?」。

释昭慧还说,这是宗教自由的社会,大鸣大放是好事,宗教团体包装了「家」的价值,但家的价值从来都不是无限上纲,国外很多人并非以家为本位,包含佛陀,「要求大家一定要进入由你定义的家,这是强迫症」。

释昭慧更直言,有人说有同婚的话,异性恋就会变同性恋,因此大呛「那你会吗?你不会的话你担心什么,奇怪!」,此言论一出也随即获得外界热烈讨论。

伴侣盟举办场外公听会

而在场外的民众不只反同团体,其中,伴侣盟也在立法院旁中山南路、济南路口举办「婚姻平权,全民守护」活动,并现场拿出明信片,写给总统蔡英文,高喊着「婚姻平权,说到做到」;同时,他们将在院外举办公听会,一直守护到司委会的公听会结束为止。

对于反同人士不断抹黑同志朋友,伴侣盟秘书长简至洁表示,很多抹黑基本上,践踏同志的尊严和人格,作为长期推动婚姻平权团体,当社会上只剩下非黑即白,在公民社会撑开一个空间,场内公听会采邀请制,他们今天在场外举办公听会,希望在汇整意见,最后交给司法法制委员会。

法务部建议采「渐进式

此外,虽然民进党力挺修法,但法务部指出,根据研究,目前全球计有23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15个国家承认同性伴侣。而承认同婚的国家,仅有南非、以色列没有先采取伴侣制,其他21个国家都有。

因此,法务部强调,参考外国立法经验,采「渐进式」立法,可避免造成社会两极意见之对立及冲突之激化,也可借此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对同性伴侣之接受度。

至于国民党立委许毓仁、时代力量党团提出的修法版本,将《民法》中有「夫妻」、「父母」、「祖父母」等用语皆改为「配偶」、「双亲」等,法务部认为,这不符合立法之普遍性原则,且如此一来,其他法律之「夫妻」、「父母」用语是否也得一起修正?另外,对于收养子女部份,法务部说,此事争议较大,应该将目前同性伴侣及子女共同生活事实一并纳入考量,讨论研议后再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