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满3年免出境! 仲介集结立院外要郭芳煜下台

▲立法院外抗议。(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立法院在上个会期通过《就业服务法》第52条修正草案外劳在台3年,不需出境即可续聘,引发雇主、仲介劳团3方争议全国仲介业大团21日集结百人到立法院外抗议,高喊「郭芳煜背叛本国劳工通谋外劳立委卖台」;约数10公尺外,台湾移工联盟人马不甘示弱,呼吁尽速通过法案,更直指每3年出入境,最大的获利者是仲介。

仲介林凯元表示,现行的《就服法》52条,满3年就得出国1次,代表现在政府发给外籍劳工的签证,都每3年1签,现在如果把法案修过之后,等于外劳一次就可以待满12年的工作权,就好像台湾人澳洲打工,都是补充性人力,做比较粗重的工作,普通性人力都是2年核发1次,但是在台湾一次待满12年,是否会结婚生子产生一些社会问题

台湾移工联盟代表则表示,若保留此规定外劳满3年就得出国1次,实际上造成的效果,是让国外仲介每3年就能收取一笔庞大的仲介费用,「法令被保留至今最大的获利者是仲介」,建议公开举办辩论,讨论修法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