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納陸配 劉世芳:入籍年限受兩岸條例規範

立法院日前通过新住民基本法将陆配纳入新住民,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新住民基本法是保障权益,陆配要归化为中华民国国籍,还是要回归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记者林缙明/摄影

立法院日前通过新住民基本法,把陆港澳籍配偶纳入新住民。陆委会昨天表示,未来就中配获得身分证的定居年限、外籍配偶取消国籍才能取得台湾国籍等规定,都将可能成为未来争论焦点。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表示,新住民基本法是保障权益,新住民被照顾权不分国籍;至于陆配要归化为中华民国国籍,还是要回归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

针对陆港澳籍配偶纳入新住民,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昨天表示,陆籍配偶跟港澳籍配偶各自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港澳人民关系条例,现在多出新住民基本法,统称新住民,可能会有违反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授权,以法律特别规定大陆地区事务,甚至可能让未来陆配取得定居年限从6年改为4年。

刘世芳今天表示,立法院讨论过程已经把相关问题解决,现在的新住民基本法主要是保障权益,未来陆配要归化为中华民国国籍,还是要依循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在台湾湾有正式取得居留资格者,被照顾的权益都一样。

对于新住民基本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否会有扞格之处,刘世芳说,新住民基本法是订作用法,立法院通过新住民基本法名称,里面内容都是权益保障,用权益保障继续照顾新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