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三读通过 蓝委:政府有责任善待台湾的「家人」

▲国民党籍立委张智伦。(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立法院昨(16)日挑灯夜战审议新住民专法,国民党团要求制定更高位阶的《新住民基本法》,民进党团则主张名称同行政院版《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表决结果通过国民党团与国民党立委张智伦所提版本。内政部长刘世芳17日承诺,将积极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蓝委张智伦指出,新住民是台湾的「家人」,政府有责任落实《新住民基本法》精神,以专责机关统筹推动新住民事务。

张智伦表示,我国新住民加上其子女突破百万人,尤其新北市新住民人数位居全台各县市之首,然而新住民事务往往散落在不同部会,新住民常因语言不通、缺乏通译,难以寻求相关单位协助,他认为,新住民在台落地生根、孕育下一代,成为撑起台湾经济的重要支柱,政府有责任善待他们。

《新住民基本法》最早于2017年被提出,历经三届立法院倡议,终于在第11届成功立法。张智伦今在脸书分享,自己在今年2月宣誓就职立委后,即着手研拟提出《新住民基本法》草案,也在6月举行公听会,让新住民团体与政府单位交流意见;后续在各政党立委不断要求下,行政院于6月21日提出版本,得以并案审查;再经立法院长韩国瑜与各党团立委7月2日、7月9日、7月12日密集协商,一步步完善法案内容。

《新住民基本法》三读条文中,将婚姻移民、专业人士、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也将新住民子女纳入;另外,「新住民发展基金管理会」委员组成 ,须纳入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代表。三读条文也明定,直辖市、县市政府应设「新住民家庭服务中心」,提供家庭、婚姻及育儿等咨询服务,以及心理与法律咨询资源转介;对于新住民家庭子女,政府应提供辅导措施,以协助其适应生活。

张智伦说,2014年以前,台湾在缅甸没有设置办事处,想办理护照须前往泰国,承受舟车劳顿之苦,前立委张庆忠与立委林德福携手合作,终于在马英九政府时期促成「驻缅甸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成立,得以办理护照、签证等业务,并提供侨民服务与旅外国人急难救助,造福无数缅甸华侨。未来也会传承父亲张庆忠的服务精神,持续为缅甸华侨及新住民争取权益,政府也应栽培新二代和新南向人才,为台湾注入迈向国际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