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吊臂砸中捷1死15傷 台中捷運隨車員查無不法簽結
台中捷运去年5月10日遭兴富发文心爱悦建案掉落的吊臂砸中车厢酿1死15伤惨剧,死者为静宜大学法律系专任教师林淑雅,台中地检署侦查1年多,依过失致死起诉2名塔吊作业工人,兴富发等公司均获不起诉;另台中捷运公司叶姓随车员一度列被告侦办,因无告诉人、查无不法,检方签结。
兴富发文心爱悦31楼顶楼塔吊吊臂2023年5月10日中午由工人拆除,过程疑似钢索断裂造成长40公尺、重3.3公吨的吊臂向下坠,砸中部分建物及捷运顶上的遮光罩,并卡在上方入侵轨道,造成捷运发车来不及反应迎面撞上严重毁损,造成1死15伤。
案发后检方将现场工人、兴富发等公司列被告,昨侦结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许姓、吕姓工人,其余兴富发公司、齐裕公司及宇球公司均获不起诉。
当时外界也疑问,吊臂砸到车厢后,为何行控中心无法立即反应,反而还让列车正常行驶,才会一出丰乐公园站后就撞上卡在轨道的吊臂,质疑台中捷运恐怕慢板拍。
中检也将当时车厢内的叶姓女随车员列他字案被告侦讯,但经查后,认为叶员在捷运车厢内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有按压紧急铃回报,同时也遵守捷运公司内部规则反应,等同「该做的事都做了」,认定她并无违反应注意而未注意的过失。
另外,死者家属也并未对叶女或中捷行控中心的其他人员提告,全案经他字案签结。
台中地检署也在就2名工人涉嫌过失致死的起诉书中,建议相关单位有必要建立塔式起重机拆除作业指引,还有大众捷运系统两侧禁建限建办法。
中检同样建请中捷公司,应重新检视紧急事故应变规定,以因应突发事故,维护社会大众之交通安全。
兴富发文心爱悦建案去年5月10日发生吊臂砸中台中捷运车厢酿1死15伤。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