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國中小女友遭偷拍外流 19歲男網友偽證辯:學姐腳踩逼性交

19岁男网友交往国中小女生,数月后在小女友房间发生性行为,不料小女友的学姐躲起来偷拍性影像,并分享给同学观看,男网友竟在少年法庭谎称,被踩在脚下逼性交「他们比我大只我无法反抗」。士林地方法院认定,男网友犯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3年6月徒刑,又犯伪证罪判处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男网友透过网友认识小女生,网路聊天交往数月,在2022年元旦至小女友房间,发生性行为,当时小女友的学姐和同学目睹性行为,学姐竟拿起手机偷拍,还传给同学观看,丑闻爆发后,小女友和家长提告男网友,并指控学姐、同学在旁强暴胁迫。

士林地院少年法庭调查学姐案件时,男网友为了脱罪出庭作伪证,谎称是学姐和同学朝他们丢布偶,逼迫他们性交,「如果不做就让女生在学校过不去」,「我说不要,她们就硬来」,遭脚踩胁迫,还遭脱衣,「她们比我大只,我无法反抗」。

少年法庭认定,情侣合意发生性行为,学姐涉胁迫部分证据不足,全案认定学姐的非行行为触犯刑法妨害秘密罪,裁定应予训诫,并予假日生活辅导确定。男网友直到法院讯问小女友、提示卷内证据后,才坦承犯罪。

合议庭认定,19岁男网友明知小女友未成年,感情交往思虑、性自主观念未成熟,竟为逞私欲对小女友性交,又虚伪证述阻碍司法查证效能,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3年6月徒刑,又犯伪证罪判处4月徒刑。合议庭考量,男网友心态巧取,犯后态度欠佳,且未达成和解,不予宣告缓刑。可上诉。

示意图。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