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新规!持致命武器攻击、危害性命 未来警能迳行开枪
海山分局的员警张家逢执勤遭砍伤、桃园市警员叶骥因追通缉犯使用警枪遭判刑,警政署研拟修订警察人员使用枪械规范,已于4日颁行,正式函文各单位,署长陈国恩今天也在脸书谈到此事,未来即将使用修订的枪械规范,如果对方持有致命性武器拒捕脱逃、或是意图夺取配枪或其他会造成伤亡的装备时,就可以迳行开枪。
张家逢执勤遭砍伤、叶骥追通缉犯开枪遭判刑、桃园夜市女童遭毒犯辗毙,当时警方持枪及警棍狂敲,开不开枪都引起讨论,警政署一直要研拟警察人员使用枪械规范,陈国恩提到,「署颁『警察人员使用枪械规范』,4日已正式函文各单位,针对各该用枪情况,提供客观合理的适法判断基准;用枪现场应即时处置作为,也包含同仁用枪致人伤亡后,警察机关应协助同仁。」
目前警械条例第5条规范的用枪时机,包含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举动或高举双手,并检查是否持有凶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击时等,警察人员才能开枪,而未来新的规范,除了判断对象是否有吸毒、暴力行为、拿武器,自身或他人受攻击可拔枪、何时鸣枪外,以下几点状况将可迳行开枪。
迳行开枪的标准包括,对方持有致命性武器拒捕脱逃或伤害他人、意图夺取配枪或其他会造成伤亡的装备、危害员警或他人生命安全等,陈国恩也提到,希望透过这些条列式的标准,「大家能够支持所有警察勇于执法,依法捍卫社会治安。」
对此,有人觉得「终于有规定可循很感动!」但也有人觉得,「只有署颁布没有用,还是要立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