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场国有地权利金优惠最低2折 宜兰县受惠最多

▲休闲农场范围内如果受托经营国有非公用土地业者权利金可望打二到五折的优惠。(图/记者陈涵茵摄、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为了协助休闲农业产业发展国产署表示,休闲农场经营范围内有受托经营国有非公用土地者,权利金可打两折或五折,但是必须依农委会辅导规定,并经地方主管机关核准,计有17家业者可望受惠,其中宜兰县有四家业者受惠,可说是受惠最多。

国产署表示,为了配合农委会扶植休闲农业产业发展,国产署与休闲农业者座谈,了解休闲农业使用国有土地面临的状况

国产署表示,国有非公用土地委托经营业务是配合各地方政府扶植发展产业需求,提供民间投资需用地多元方式之一,农委会今年7月修正《休闲农业辅导管理条例》新增休闲农业范围内有国有土地委托经营权利金优惠计收方式规定,并由休闲农场委托经营农场业者向县市政府申请核发优惠范围认定书后,再向国产署申请按优惠基准计算委托经营权利金。

国产署表示,依照土地使用情形,如果是住宿设施餐饮设施、农产品加工酿造场、农产品或农村文物展中心以及教育解说中心者,则仍依据《国有财产法》计收委营权利金。但是如果符合特定条件且经由地方政府核准,权利金可以折半、如果休闲农场维持农业使用范围者权利金优惠最低可以打两折。

目前有九县市、17家业者可望受惠,宜兰县有四家、新北市有三家,台中市云林县屏东县各两家;花莲县新竹县南投县台东县各有一家,不少业者都维持农业使用范围,所以可以享受最低两折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