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業者登記制明年1月上路 未在9月底完成登記最重將坐牢二年

虚拟资产业者登记制明年1月上路,未在9月底完成登记最重将坐二年牢。图/本报资料照片

金管会对虚拟资产业者采取「登记制」管理,将在明年1月1日上路,倘若目前已在营运的25家业者未在明年9月底之前完成登记,恐怕最多得坐二年牢,外加500万罚金。

金管会今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之事业或人员洗钱防制登记办法」(VASP登记办法)草案和「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VASP洗防办法)修正草案,预计明年1月1日上路,虚拟资产第三阶段即时将完成,而第四阶段的虚拟专法的立法,也同步继续推进中。

此外,金管会也双管齐下,另一方面同步推进「虚拟资产专法」立法进度,包括委外报告日前已有研究结果出炉,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说明,登记子法是架构在洗防法,未来的专法将更完整,例如,有资本额的限制,人员资格订定积极资格,以及客户保护的措施,也会订在专法里,另外未来虚拟业者要退场时,该如何退场,也会订在专法当中,其规范是更完整的。

对消极资格,例如,负责人或实质受益人不可有犯罪或破产宣告纪录,未来积极资格条件包括专业经营能力,二者规范重点不太一样,例如目前没有订资本额门槛,但未来会有资本额这些积极资格的规定。

对于虚拟资产专法的委外研究结果,黄厚铭表示,研究团队已有访查欧盟、日本、香港、英国、南韩、IOSCO的管理方式来监理,预计今年12月底研提虚拟资产专法条文草案,再依照外界意见调整,明年6月将专法草案送行政院。香港与英国仍基于洗钱防制,而南韩国和欧盟是有专法,日本是放在支付法之下,台湾可能走的模式是南韩与欧盟以专法规范的方式来进行。

黄厚铭表示,上述的登记制度相关修正草案,由于预定明年1上路,因此3月底之前办理登记,9月30日之前要齐备所有文件完成登记。在登记制上路之后,以前业者违规只能采取罚锾,但现在恐怕最多等坐二年的牢。他进而说明,以前没有法遵声明就来作VASP顶多罚钱,但未来采取登记制,已经有「类特许」的性质,现在没有登记就做虚拟资产业者,就会有二年以下徒刑的刑事责任,并课500万罚金,且金管会也将在金检时,检视其是否业务范围有超过其当初登记的类别。

黄厚铭特别指出,必须事先登记才可做VASP,而非事后登记。

金管会此次提出的修法草案,对于虚拟资产服务商之业务类别及分业登记制度,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应按其经营之业务类别,包含虚拟资产交换商、交易平台、移转商、保管商及承销商,分别办理洗钱防制登记,业者可自选,也可复选。在上述类别里,目前的25家里,以交换商,也就是币商为最多。

在风险控管上,此次修正草案已要求,相较于虚拟资产服务商现在每二年提出风险评估报告,未来必须每年制作风险评估报告函报金管会,包括客户、国家、地区、产品、服务、交易支付管道面向,过程中要考量所有风险因素及决定整体风险等级和降低风险的适当措施,例如客户年纪、分布的国家地区是否集中等,并要求每年3月底之前要交出风险评估报告。

金管会也指出,考量VASP登记制度生效后,现行法遵声明制度将同步废止,不论业者是否已完成法遵声明,均应依VASP登记办法规定办理登记,金管会提醒,欲从事虚拟资产服务之业者,宜审酌是否俟登记制生效后再行送件,避免造成其短时间内须依不同规定重新申请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