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撒幣?減稅利多 育兒族、租客受惠

立法院昨天协商减税法案,针对幼儿学前、租金支出两项扣除额修法达共识,其中租金支出将改列特别扣除额、额度调高为十八万元,后年五月报税适用。记者侯永全/摄影

立院今三读 后年报税适用

选前减税利多纷纷出炉。立法院昨天协商「所得税法」第十七条修正草案,幼儿学前、租金支出两项扣除额修法达共识,立法院院会今天可望三读通过,并于明年元旦生效,后年五月报税适用。但财政学者质疑,租屋黑市的问题不解决,减税利多租客恐将看得到、吃不到;至于幼儿学前扣除额修法后,不排富对高所得者是锦上添花,对于真正的弱势无法雪中送炭,自然也不会因此去生小孩。

根据朝野协商的共识,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删除排富条款,适用年龄扩大至六岁以下,额度调高至第一胎每年十五万元、第二胎以上每年廿二点五万元;至于租金支出从列举改为特别扣除额、额度提高至十八万元。

财政部评估,幼儿扣除额税损约廿三亿元,六十七万户受惠;租金扣除额税损约卅二亿至七十一亿元,约四十六万至一○二万户受惠。两者合计税损近百亿元。

现行幼儿学前扣除额规定,报税时纳税人五岁以下子女,每名子女可扣除十二万元,并设有排富条款。修法后,幼扣额适用年龄扩大至六岁以下,并删除排富条款,额度则调高至第一名子女每年可扣除十五万元,第二名以上可扣除廿二点五万元。

租金扣除额 提高至每年18万

租金扣除额方面,原本属列举扣除额,每年以十二万元为限;修法后,租金支出改列为特别扣除额,并提高额度至每年十八万元。新制也设有排富条款,只要综所税适用税率百分之廿以上、股利所得采百分之廿八分开计税或基本所得额超过最低税负免税额,都不能适用租金扣除额。此外,若本人、配偶、受扶养直系亲属在国内持有房屋,原则上也无法适用这项扣除额;另外领有租金补贴部分,也应自租金支出中减除。

台北商业大学财税系教授黄耀辉表示,列报租金支出必须附上缴交租金的汇款证明、租赁契约书,且户籍也要迁入,不见得很多人能用得到;此外,对适用税率较低的民众,节税利益有限,尤其是房东不想让身分曝光,会想办法阻挠。如果租屋黑市的问题能够突破,让房东能诚实报税,因为多数房东适用较高的税率,带进来的税收将可以抵销租金扣除额调高的税损。

至于政府要解决少子化,黄耀辉说,年轻人不婚不生,最大的问题是高房价、低薪,调高幼儿学前扣除额效果不大,况且取消排富后,对高所得者是锦上添花。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黄彦宾表示,修法后个人除可列报标准扣除额,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同时列报房屋租金支出特别扣除额,对纳税者是一大利多。民间团体则指出,目前采「列举」租金支出需缴的税金,比标准扣除额更多,根本没人要申报。修法后虽对解决租屋黑市无法立竿见影,但可让房客有勇气去向房东争取,或在双方都可接受的范围下,协商取得平衡,例如房东不得拒绝房客设户籍、或房东多加装一些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