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美育的落脚点是审美化教学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学科美育并非“学科”与“美育”的机械相加,或者简单用美的形式把课堂教学包装起来,以增加吸引力,而是将潜在于学科内部的审美要素显现出来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美育浸润学生、浸润教师、浸润学校。“三浸润”的交叉点或落点之一,就是以美育浸润全学科教学,简称学科美育。所谓“全学科”,除了作为美育主渠道的音乐、美术、舞蹈、戏曲、影视等艺术学科,还包括语文、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劳动等人文学科,以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自然学科,即学校教学系统中惯称的文科(含艺科)和理科。《通知》提出:“分学科推动制定美育教学指引。”这意味着,要对各学科的课堂教学进行审美化改造,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系统挖掘学科美育资源,实现学科美育。推动实施学科美育,要解决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1 促进感性与理性协调发展
一般认为,文科是有明显形式或感性特征的学科,而理科是很抽象或理性极强的学科。因此,在学校教学中形成了一类重在感性的,包括强调自由想象、情境化、沉浸式体验等风格的文科教学范式;一类重在理性,包括强调概念、原理或定律、实证方法等严谨认知和思维逻辑的理科教学范式。长期以来,两者相对独立、较少融通,这便是如今要实施学科美育的主要观念和行为的障碍所在。
事实上,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外在丰富的感性形式与内在构成要素的逻辑结构同在的。只是人类从不同角度和思维方式来认识这些事物,便获得了不同的认知成果或者知识而已。一般而言,文科侧重外显特征、感性形式和社会规定性的认知成果,包容了更多主观性、自由度和可变性。与之对应,理科侧重内在本质、内在逻辑规定性和内在要素的认知成果,反映了人对客观事物规律性或真理性的认识。然而,这两个角度或更多角度的认知成果,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即任何事物在客观上都共同具有内在逻辑规定性和外在感性形式多样可变性。譬如,一首乐曲能唤起多样化的情感体验,从根本上来说,是由这首乐曲的内在构成要素和逻辑结构的唯一规定性所引发的,只是由于不同欣赏者将自身生活和审美经验代入,进而产生了多样的审美结果。因此,文科教学就显著体现出在客观事物基础上包容个人见解差异的特征,这也使课堂风貌充满了随机性、生动性、趣味性和个性化。再如,勾股定理,反映了平面直角三角形的三条边必然遵循“勾三股四弦五”所揭示的内在逻辑关系制约,但平面三角形不单单是一个几何图形,现实中也有很多样式,如三角形的花瓣叶片、三角架和三角屋顶等。因此,理科课堂也同样充满着随机性、生动性、趣味性和个性化的形式或感性特征。
如《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所阐释的,道是内在于事物的规律,肉眼不可感,也称“无”;而万事万物是可感的“名”,也即“有”。道与名,无与有,存在辩证统一关系。学科美育,就是要让教师明确事物内涵抽象的“道”与丰富可感的“名”,乃至“无”与“有”的辩证关系,并以美育浸润学科,实现学科与审美交融、师生感性与理性协调发展,最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种感性与理性协调发展、审美化教学与创造性人才培养的辩证关系,是当今学科美育最重要也最独到的价值或品格所在。
2 学科美育非“学科+美育”
学科美育并非“学科”与“美育”的机械相加,或者简单用美的形式把课堂教学包装起来,以增加吸引力,而是要将潜在于学科内部的审美要素显现出来。这些审美要素既是学科美育实施的依据,也是构建高质量学科教学审美尺度的有益探索。换句话说,就是要将显在和潜在于学科中的内在逻辑美和外在形式美挖掘彰显出来,让学生因为这些学科的内在和外在的感知和审美体验,逐步深入内在逻辑的审美感知、体验和建构,实现对客观世界内在外在的协同认知,全面系统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启智润心的样态。这也是培养拥有坚实的学科基础、丰富的学科想象力和思维力、对学科价值有深度认知和审美体验的创造性人才的重要路径。
在这样的学科美育浸润目标指引下的“审美化教学”,可以被定义为将所有的教学因素转化为审美对象,使整个教学过程转化成美的欣赏、美的表现和美的创造活动,使整个教学成为静态与动态和谐统一、内在逻辑美与外在形式美高度和谐统一的整体,从而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习负担,使师生都充分获得身心愉悦的一种教学思想理论、操作模式和方法。
3 教学要实现四大审美转化
审美化教学的构成因素与一般教学构成因素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所有因素都需按照美的规律或美的原则来进行教学,实现外在形式和内在逻辑的审美改造转化。基于教学构成的基本要素,教学审美转化至少包括四大层面:一是教学目标的审美转化,包括设置学科教学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激发审美动机、想象力和创造力等目标。二是教学内容的审美转化,根据课程标准深度挖掘各科教学自身潜在的审美因素,使学科教学内容成为显在的审美对象。三是教学过程的审美转化,将教学的各个环节和过程转化成学科审美感知、审美鉴赏、审美表达表现和审美创造文化理解的活动,是实现教学内容逻辑美与教学言语、体态、板书等行为与形式美统一的表现活动。四是教学评价包括课堂管理的审美转化,教师对学生学习发展的由衷欣赏和赞美,激发学生通过回答问题和作业、运算、实验、手工等各种练习来充分施展个性,发表独到见解和做出富有感染力的成果,是按照理想目标激发学生进行自我美化、塑造和纠错的审美创造促进活动。
教学的审美化转化还可以分为内在转化和外在转化。内在逻辑审美转化,特别凸显教学学科或科学内在真理的简洁、缜密、雅致和有恰当自由度的美学特质。教学的外在审美转化,则主要指教学因素及教学过程中那些直观可感的部分,在内在逻辑控制范围内尽可能丰富多样,显示出形象、生动、丰富等美学品质,使教学具有充分的外在感性美。
美感是一种高级情感,是精神愉悦,是人从对象和活动中观照到自身智慧、品格、情感、个性的卓越而体验到的高级精神愉悦。审美化教学正是师生在强调内在逻辑理性和心智活动的教学活动中,所能获得的丰富、深刻的美感体验。通过教学的审美转化,可以促使生硬呆板的教学关系转化为师生互为欣赏、共同欣赏,实现对教学因素、过程、结果的审美。师生双方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充分的美感体验,在教与学活动中感知自身本质力量,产生清新感、轻松感、奇异感、惊喜感、神圣感、崇敬感、优雅感、成功感等体验,从而在精神上获得极大满足和愉悦。
4 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一般而言,有审美转化的愿望和努力,未必一定会有审美转化的理想结果。当前的学科美育和教学的审美转化,与教师的审美素质、学科知识、思维素质、教学设计和操作素质等都有着直接关系,教师美育素养的提升则需要通过系统培养培训来获得。
这一培育培养系统至少包括三个必不可少的层面:一是与“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相匹配的,提高教师自身审美、人文素养。二是基于课程标准充分理解各学科自身内在的美,包括学科知识美、学科思维美、学科方法美等,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品德美、社会美、科学美、健康美、勤劳美、自然美等丰富美育资源。在这个层面上,学科美育也是学科发展的应有之义。三是必须掌握学科审美化教学基本范式,精心致力于实现学科教学内在逻辑美与形式美的统一,推动知识掌握与创造力培养相统一,促进学生感性与理性协同发展。同时,要结合不同学科的特点,探索构建各学科审美化教学的变式。
(作者:赵伶俐,系西南大学美育研究院院长、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4年12月05日 第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