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法》规定学位限校方撤销 李眉蓁宣布放弃可能无效

李眉蓁道歉放弃学位。(图/记者洪正达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国民党高雄市候选人李眉蓁因硕士论文被爆抄袭,引发学术伦理风暴。李眉蓁在今(23)日上午成立竞选总部时,直接宣布放弃中山大学硕士学位。对此,教育部高教司回应,目前正在理解中。

根据《学位授予法》规范,论文若有不实或舞弊情事应予撤销。但是否可以自我放弃学位,并未规范。元智学校吴志扬今日受访表示,元智大学在10年前就有论文检查比对软体大学部研究所也均有开设学术伦理课程,现在科技发达,因此论文也应更公开透明,学位论文如果不公开,别人心中就会有问号。至于是否可以自动放弃学位,吴志扬表示,之前没有听过,但是学位最高授予单位是教育部,应该不是当事人想放弃就可以放弃的,应报到教育部。

▲学位授予法第17条。(图/翻摄全国法规资料库

中山大学重申,中山人关心中山事,乐见学生讨论公共事务,惟本案须回归学术专业审理机制有关李眉蓁学术伦理案,学校已于7月20日启动学术伦理审查机制,社会科学院已成立审定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客观、明快原则,送校外专业领域公正学者审查;若事证明确,会加快处理、缩短期程,并坚守程序正义。若审定委员会认定违反学术伦理,最重将撤销学位;若指导教授失职,将移送教评会检讨,建立共识采更明确课责

►我们的美丽就用白纸黑字写下来